今年春節後上班沒多久,浙江多個地方(部門、單位)陸續接到省紀委省監委通知,將派員前來召開一次“特殊”會議,在小範圍內引起不小震動。

  不過震動很快變成感動。原來,這是浙江首次集中對涉及省管幹部的失實問題舉報進行當面澄清通報。

  去年12月以來,報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部署開展了“及時澄清問題 支持幹部幹事創業”活動,集中處置一批黨員幹部問題線索,首次對涉及10名省管幹部的失實問題舉報予以通報澄清,並對存在惡意舉報或者誣告陷害的堅決予以嚴肅處理。

  爲何是這10名領導幹部?澄清對象和澄清問題的選擇標準是什麼?這一系列操作的背後到底有何深意?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澄清:爲幹事創業者鼓勁

  2月21日,小雨,天氣還很陰冷。

  一場被當事幹部稱爲“暖心”的特殊會議,正在杭州某區政府一間會議室裏召開。

  會議規模不大,不過分量不小。當地區委班子全體成員全部到場。省紀委省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一位副主任帶隊並邀請杭州市紀委有關室主任,主持召開了這場會議。主要內容就一項,即對該區主要負責人暗箱操作某PPP工程項目的問題線索予以當面澄清。

  這是一次經過深思熟慮的安排。省紀委省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紀委作爲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之所以選擇在黨委會議上開展澄清工作,正是基於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化黨內監督的鄭重考慮。

  短短半個小時的會議,對被澄清者本人和其他與會班子成員而言,意義非同一般。

  會議結束後,這位領導幹部表示“終於卸下揹負很久的思想包袱,可以放開手腳,大膽幹事”。而在場其他幹部也表示深受觸動,直言這對大家都是一種鼓舞、教育和鞭策。

  一位參加澄清通報會的當地幹部事後把這個過程比作“給敢於幹事創業者吃下了‘定心丸’”。他感慨:“省紀委省監委以‘澄清說明’的形式,派出幹部專程前來面對面通報覈查結果,明確給予澄清,是對幹部最大的撐腰鼓勁和關心厚愛。”在他看來,擔當破難、勇於改革難免會得罪人,此舉一定會營造幹事創業、勇於負責的好氛圍。

  據瞭解,此次得到失實問題舉報澄清的省管幹部共有10位,這些對象的選擇深有講究。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注意保護那些敢於負責、敢於擔當作爲的幹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因此我省專門開展對幹部的澄清,也特別注重選擇那些敢抓敢管、幹事創業的領導幹部。這是我們認真落實中央、省委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爲的意見,也是積極響應省委‘三服務’活動的一項具體舉措。”省紀委省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具體到線索挑選上,我們特別注重把握‘三優先一不’原則,即優先選取敢抓敢管、幹事創業的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優先選取形象較好、反映不多的領導幹部問題線索;優先選取有證據證明確系惡意舉報或者誣告陷害的問題線索;對於反映違反政治紀律、生活作風問題以及重大職務違法犯罪的問題線索,考慮到線索覈查和效果等因素,暫不列入此次集中處置範圍。”省紀委省監委案管室負責人解釋,這不是簡單的澄清失實舉報,希望通過這些舉措儘可能爲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

  按照上述原則,省紀委省監委各紀檢監察室經過認真研究,決定從正在處置的省管幹部問題線索中精心篩選11件問題線索(共涉及12名省管幹部)集中開展處置,爲選準選好被澄清對象把好首道關口。

  嚴選:從12到10的審慎

  這是一道引人注意的減法題——一開始篩選的問題線索涉及12名省管幹部,爲何最後作出澄清的卻只有10名?

  此次澄清通報工作的審慎程度,從中可見一斑。

  相關問題線索的核查極其嚴謹。記者在省紀委省監委第五紀檢監察室看到,對於某幹部薄薄一頁問題反映所形成的線索澄清材料竟然有90多頁。

  “我們對反映的每個問題,都要通過查閱檔案、調取資料、談話走訪、實地瞭解等多種方式開展深入細緻的排查。”五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爲了解問題反映中一條關於公款購買私車的線索,相關工作人員至少跑了不下5個地方覈查,確保證據確鑿,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而各紀檢監察室上報覈查結果後,省紀委省監委還要通過集體會商的形式,逐件嚴格審覈把關。

  “其中對兩名省管幹部不予澄清的決定,就是在這個過程中作出的。”案管室負責人告訴記者,會商時大家瞭解到其中有兩名幹部雖然反映的問題與事實不符,但其中1人經查實曾收受他人所送土特產,另1人則因其他問題受到過誡勉談話,考慮到公開澄清的社會效果問題,最後決定不予公開澄清。

  即便是決定予以澄清,在具體操作中也不是採用非黑即白的說明方式。

  “我們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嚴把握,可以澄清幾個問題就澄清幾個。”相關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經覈查雖無證據證明問題存在,但不能排除問題存在的可能性的,都認定不宜予以澄清。

  在這次集中澄清通報活動中,第八紀檢監察室先期對某領導幹部相關問題舉報進行覈查後瞭解到,舉報反映的3個問題中,關於反映其干預辦理某案件的問題可以完全認定爲不實舉報。

  “另有關於壓案不辦、違規提拔幹部等問題,目前並沒有證據證明問題存在,但也無法排除問題存在的可能性,所以我們建議暫不予澄清。”八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最終,在該單位召開的澄清通報會上,省紀委省監委只對其中一個舉報問題進行了澄清。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此次澄清通報對一些幹部而言,也起到了“咬耳扯袖”的作用。正如某縣級市主要負責人在澄清通報會上所表示的,信訪反映對自己來說也是一次監督、警醒和教育,暴露出自己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不足,今後將嚴格對照好乾部標準,認真改進,切實提高,始終做到自身正、自身淨、自身硬。

  追究:堅決打擊狠剎歪風

  澄清正名既要爲幹事者撐腰、爲無辜者護航,也要堅決打擊惡意舉報和誣告陷害行爲,讓造謠生事者無法興風作浪。

  由於誣告行爲所付出的成本和代價較低,不在少數的不實舉報此前也是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一大困擾。省紀委省監委信訪室負責人就曾接待過一位信訪者,調查發現,反映的13個問題全部都是“聽說”,而聽聞誣告可能會被追責,又主動撤回了舉報。這不僅對當事幹部是一種傷害,對行政資源也是很大的浪費。

  對此,在這次集中行動中,省紀委省監委一方面着力爲幹部澄清問題,另一方面還注重深挖徹查不實信訪背後可能存在的惡意舉報、誣告陷害行爲,狠剎歪風邪氣。

  在前期覈查中,省紀委省監委相關紀檢監察室發現,一件關於某高校負責人的問題線索雖是實名舉報,但舉報人反映該負責人對其打擊報復的問題純屬其主觀臆想和個人猜測,毫無事實依據。

  省紀委省監委遂協調其所在高校黨委對舉報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讓其明白紀委監委鼓勵有事實依據的信訪舉報,但對誣告陷害、惡意中傷行爲也要嚴肅處理。

  而今年1月制定出臺的《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處置誣告陷害行爲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已經對誣告陷害的行爲認定、調查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嚴格細緻的規定。經調查確屬誣告陷害的,視情節輕重,對行爲人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我們希望通過這一系列舉措的同步推進,樹立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鮮明導向,積極培育崇善向上、擔當作爲的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省紀委省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下一階段,省紀委省監委要求各設區市和縣(市、區)紀委監委要從現有舉報件中分別選取一定數量的對象進行澄清正名,全力營造爲擔當者擔當的良好氛圍。與此同時,全省還將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公安、檢察、法院等單位之間的協作配合,打好“組合拳”。記者留意到,此前出臺的《暫行辦法》已明確規定,對認定有誣告陷害行爲的黨員和公職人員應當記錄在案,作爲選拔任用、評優評先、考覈考評、社會誠信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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