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湾省政府秘书郭冠英申请届龄退休案,铨叙部退回、保训会复审驳回后,郭冠英不服打行政诉讼;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判铨叙部应核准退休,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驳回上诉,郭冠英胜诉定谳。


郭冠英任职新闻局期间遭监察院弹劾,停职期满后回任省府,引发届龄退休可领高额月退争议,监察委员提案纠正省府,认为任用程序有瑕疵。


铨叙部105年2月决定退回郭冠英的退休案,郭冠英每月约新台币6万元的退休金没了。郭冠英向公务人员保训会提复审救济,保训会指出,郭冠英再任秘书的甄选程序过于草率,违反一般作业时程,铨叙部依法拒绝郭冠英退休申请案,于法有据,因此复审驳回。郭冠英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院开庭期间,郭冠英主张铨叙部退回他的退休案为违法行政处分。

法院认定,省府未依公告内容举行面试,铨叙部以此错误事实为基础,退回郭冠英的退休申请,已违法剥夺郭冠英的退休公务员身分,因此判郭冠英胜诉,铨叙部应作成核准退休处分。铨叙部不服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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