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版《霸王别姬》中,程蝶衣(张国荣 饰)在和段小楼(张丰毅 饰)在唱最后一段《霸王别姬》时,真正学虞姬拔刀自刎,影片最后空留段小楼在无力的呐喊。

电影版的程蝶衣的死去,其实可以看作陈凯歌对于人物角色命运的善意或不忍。

影版《霸王别姬》除了更具有戏剧冲突色彩,其中也凸显了那句评价程蝶衣的话——不疯魔,不成活。

在张国荣的演绎之下,迷戏入魔的程蝶衣,活了起来。

但懂得他的人才知,他的入魔,是附在虞姬身上的魂魄,是对师哥段小楼绝望又夹杂恨意的爱。

程蝶衣死在了文化大革命期间,那时他和段小楼早已面目全非,与曾经荣极一时的璀璨时光不能相比。

戏台给了程蝶衣的命,当虞姬不能做虞姬,霸王也不负当年神采。

死,可以解决这两个人所有岁月的羁绊和沉痛,是给了「虞姬」最好的归宿,也让程蝶衣真正的能在戏里解脱,所以这是陈凯歌的一个绝妙的善意。

而原著中李碧华《霸王别姬》中的程蝶衣的远走香港,继续漂泊。

因为原著中的程蝶衣与影版中爱戏如命的程蝶衣不同,他看的更清,也更惜命。

那么他活成了什么样了,在原文中有这样的文段。

「他见到一双兰花手,苍老而消瘦的手,早已失去姿采和坦荡,却为一张朗朗的脸涂满脂粉加添颜色。他很专注,眼睛也眯起来,即使头俯的低了,小楼还是清楚地见到,他脖子上日远年湮的数道旧痕。」

这是李碧华在描写段小楼几十年后与程蝶衣相遇的场景。

这也是李碧华的残忍,将两位当年红透半边天的角儿,以苟延残喘的形式相见,凭著程蝶衣的心气儿,这如何能受的。

活成这个样子的程蝶衣,因为历史原因,不得不在香港抹去风华,为了生存而融入普通大众,「虞姬」沾了人间烟火气,就活成了凡人的样子。

原著中的程蝶衣其实并非电影版里的那样压抑疯魔,带有李碧华风格的程蝶衣是有自己的欲望和私心的人,经历过了文革时候的大洗荡,不得不敛去当初荣光,当一个替人画像的无名老人。

这比杀了他,还残忍。

电影版的自刎,是陈凯歌安慰了所有影迷。

原著中的香港生活,是给了所有人心上沉重的一拳。

生活,远比戏台子上残忍多了。

(壹条电影编辑部:辑一)


解放前 郭姓 上海名门大户 解放前夕父亲响应号召 留下建设新上海 唯送一子去了香港 若干年后 产业公私合营了 女儿下乡改造了 自己自杀了 唯儿子在香港。。。。。。这样的故事 能拍电影吗?


这涉及到艺术的加工和再现化的考量,原作从各个线索中不断推进,从而能够达到这个结局,有人物塑造和情节上的合理性。而电影是不一样的艺术,所以这部电影主要表现的是呼吁和悲情,所以有这样一个结局。这是由于艺术表现形式不同而展现出的不同,是正常的现象


我觉得还是袁四爷那句话,虞姬怎么演都有一死不是。也可能暗示了程蝶衣的结局,还有那句差一天一个月一秒钟都不叫一辈子,再加上程蝶衣的性格,也就只能在虞姬自刎时候自杀了。一家之言不要笑我


李碧华的原著小说里更多的描写是当时情况下人的普遍选择,是由人的生存本能决定的。而电影在最后的改编中更具有戏剧效果,对观众的视觉听觉冲击力较大。原著小说的结尾更容易引起读者朋友的共鸣与唏嘘,引人深思,反思年代变迁带来的阵痛。


因为生活中,最容易的选择是死去,死去了,你就不会记得以往的风风雨雨,爱恨情仇,可是死去了你也不知道,你所爱的是否还记得你。

心里放不下,宁可在这尘世中,翻滚,折磨,也要活著。


作者应是放飞了梦想,想给心一个自由。写此书的历史环境,应是如此。香港那是梦,那是自由,那是给人遐想的芳香之地。程蝶衣应该生活在一个自由的,可以飞翔的,可以包容的理想之地。而华人世界谦逊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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