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了不就没那么多「麻烦了么=_=


按照当时的法律体系,维尔福要走正规渠道给他判死刑的话是要上报的,这样很有可能会查到这桩案子的一些问题,但是把艾德蒙送到伊夫堡是在他的许可权之内的。至于他为什么不暗杀艾德蒙,可能是因为艾德蒙已经进了监狱不好下手吧

书中法利亚长老对维尔福的评价是「……二十七八岁……虽然还没有腐化,但已有野心了。」

年轻的检察官维尔福正在享受婚前的浪漫幸福,他还没有成为无人性的坏蛋,这一点「幼稚」救了爱德蒙.邓蒂斯的性命;他真是「图样图森破」,又称为「乃衣服」。


好像法国是当时比较先进的法制化国家吧,杀人不是随便的事。否则他们怎么不干掉拿破仑?
干掉了还怎么写出屌丝逆袭这种小说啊?
干掉了小说就写不下去了


小说本身已经交代了。维尔福在见埃德蒙之前答应过未婚妻这次不杀人,而且其本身怀著对埃德蒙的愧疚。
当时的当泰思就是一个小屌丝,谁会想到他会屌丝逆袭,就好比今天的法院院长把一个屌丝以叛国罪判刑了,难道有人会认为他还能有能力来复仇吗?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