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你找到了一個概念後,將你的作品與概念完全吻合。它在任何一個年代都是一種經典。它的每一層,都經得起琢磨與學習。

童年時,我覺得視覺與聽覺的美就是藝術的美。於是我不斷的收集CD,觀看美術作品。

2016年,我去巴黎演出。平日里時間充裕的時候,便去軍事博物館散步。作為一個對打打殺殺沒有任何興趣的人,我從博物館中的最早期看到最晚期。在無數小模型,服裝,樂器和錄像的簇擁下,我漸漸感到人類的偉大和頑強。

同一年,在盧浮宮裡,我看見成千上萬的藝術品,那一秒覺得自己無知,因為你發現每一件藝術品後都是一個故事,每個故事要真正的去收集全面的資料,均需5-6小時甚至更多。

與女伴們去逛芭比展。你突然明白芭比背後的含義:今日女性的獨立與自信,洒脫與富有思想。

全世界的頂尖服裝設計師在每一個娃娃身上打造一件精品服裝。每一根陣腳都是細膩的。每一個娃娃都有自己的性格,有胖有瘦,有高有矮。所有的娃娃就像女孩子們的美一樣:每個人的經歷賦予每個人性格與氣質,女孩子的美,各有千秋。

2018年,去蓬皮杜藝術中心。我突然想起一位巴爾幹藝術家說的話:「原來美,可以用任何形式呈現。」

那一年,我的論文是極簡主義潮流。我明白了極簡主義的核心概念為【用最少的原料去做最多的事情。】,我突然知道它是嚴肅藝術與世俗藝術的媒介點。

後來,生活變成了博物館取經,學校緊密的課程,手上隨時準備一個筆記本與樂譜,練琴與教學生。

如今備課時,每一次都是精神的旅行。從荷馬史詩到古希臘神話,從畢達哥拉斯到黃金比例與【最後的晚餐】。從尼采《悲劇的誕生》到阿波羅與酒神,再以薩福的詩到但丁的【神曲】,思考巴赫的【馬太受難曲】與分析壁畫【最後的晚餐】。

藝術讓我覺得這世界真有趣。它能讓你用美的眼睛去觀看這世界的一切。


無用之用。


藝術在於實踐,實踐聯通物質與精神。

這一實踐是兩方面的:一方面是創作者通過實踐活動產生的全新事物,往往會被稱之為藝術品,而藝術品最核心的特點就是以物質的形式承載了創作者的思考;另一方面作為觀察者或者叫觀眾,對藝術品本身進行(通過五感)獲取、思考、分析,最終轉化為精神層面的理解。

因此有一個觀點很有趣:當藝術品完成的那一刻,它就不屬於藝術家了。用以上的邏輯來理解這句話,引用一句諺語「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藝術家完成了對物質的重構與對精神的寄託,在沒有解說的情況下全憑觀眾(接收者)對存在的物質進行精神層面解析,這一過程完完全全發生在觀眾這裡,那麼當然此時和藝術家這一創造者無關了。

同樣,這一邏輯還能解決一個問題:為什麼有些事物在一些人看來是藝術品而另一些人認為是垃圾?其實很簡單,因為無論是藝術品還是垃圾,這樣的判斷完完全全出自觀眾。而每一個人都有著不同的成長經歷,對同一件事物的理解一定會存在或多或少的偏差,那麼在遇見同一件事物,所寄予的情感和思考不同,得出來的結論就不同。

聊到這裡,我覺得大家可以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點,而這一點我在一開始就已經說了:藝術、一定是藝術家和觀眾共同的實踐的結果,且互相依存。假如沒有觀眾(有時候藝術家本人也可被定義為觀眾),那麼藝術家的造物將會無人訪問,既然無人訪問無人記錄,那麼其存在本身就不會影響任何人類的實踐活動,即,其存不存在無所謂。同理,如果缺少創造者,那麼觀察者所可以接觸到的內容將極其匱乏,時間久了將精神疲憊內心貧瘠。

藝術,是一場來自於創造者和接收者共同的實踐活動;藝術品,是寄託了精神內涵的物質構成,可被創造可被獲取。

基於以上定義,我覺得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將一些條件放寬,看看能得到怎樣的有趣的結果。

首先,獨立一下「審美體驗」這東西。藝術一定是美的嘛?一定是讓人看來聽來心情舒暢的嘛?不一定。以前做閱讀理解時候看過一篇文章,大概是講莎士比亞悲劇,悲劇的審美體驗。它不是讓人心情舒暢的,但確實是引發人們思考的,讓人們經歷某一種心態最終有所得的。因此,藝術的體驗,也就是對於接收者,其實無關乎某種具體的情感,也不是超出了某個範圍就不算是藝術體驗了;只要心緒經過了某種變化,經歷了某種過程便可以稱之為一種體驗,甚至無關乎這體驗「是否藝術」。

其次,試圖重新理解一下「創造」這一過程。我之前說,創造這一過程是創造者將自己的思考藉以物質形式表達出來,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從「思考」和「物質」兩方面來著手呢?

「思考」理解起來會很簡單,人的任何一個念頭都能成為思考的一部分,甚至思考這東西本身的尺度都可以不必作為參考標準。一個念頭閃過我可以踩下一隻螞蟻,一個念頭閃過我可以少花一筆。思考通過實踐過程反應在物質上,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

我們來看「物質」,什麼是物質?這裡跳過大段的書本定義與個人思考,我直接聲明我自己的觀點:所有客觀存在、經歷實踐過程、可以被記錄與描述的,都可稱之為物質(細分可能還會設計三個世界理論等勞什子,此處不多做討論)。按照這一定義,可被記錄與描述的行為本身也會是一種物質(這也是理解行為藝術這東西了)。

那麼對於創造者,或者說對於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念頭任何一個想法最終導致了某種客觀物質的改變,便能稱之為「創造」?對於接收者,任何外物只要引起了心緒上的改變的過程,就可以被認為是「體驗」。

那麼單獨以「創造」和「體驗」作為雙方的評判標準,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出人意料的結論:只要願意,所做的任何行為都可以被認為是藝術創造,經歷的任何事物都可以被認為是藝術體驗。

其實這東西在生活中很常見,可能一個人的一句話被別人稱讚「這句話真藝術」而說話的人並不是有意為之;一個人精心設計的一套演算法流程因為不合誰的心意而被評價為「一文不值」。

甚至我們認為的九大藝術,都可以被理解為「在某種規則之下的行為」!比如,繪畫就是在二維平面上添加線條、陰影或者色彩,建築就是在基本力學原理和材料特性的基礎上做三維設計。可能我們所「公認」的具體的藝術行為,本質上就是給「行為」本身套了一個框架,而對其認識上也有著一個框架;那麼打破這個創造者的框架,同時打破這個接收者的框架,這就是我本文後段文字想要做的事情。

這一理論,很多也表現在藝術發展史上。就以繪畫來說:抽象畫這一品類讓人們意識到繪畫可以完全出自觀念而不僅僅是對既有事物的描述和重現;現在的電子遊戲,藉助強大的數字手段,聯通了二維圖像、三維建模、音樂、劇情演出等一系列其他八大藝術,可謂是藝術形式的集大成者。此時還是以「第九藝術」來規範它,是不是顯得有些落伍了?

除此之外,包括什麼商業因素,就不是我在這裡想要討論的了。

所以,我認為,其實無關當前專業人士對藝術的定義或者別的什麼,我在這裡所討論的觀點僅是我個人對這些東西做出的思考。而這些思考幫助我個人想清楚了很多東西,分享出來也無非是想找找共鳴,沒別的意思。

本文將收錄在我個人的雜文專欄「大邪神的百草園」,正是我在專欄里亂寫東西、和別人亂聊東西,造成的諸多無論是批評還是不理解,一步一步引發了我的思考,最終的結果即如上。

我一直是一個討厭墨守成規的人,如果做了一段時間一個事情無法給我帶來任何程度上的新鮮感,那麼我便不再做下去。因為當一個具體的事物發展到了某個階段,標準化將代替自由創意,進而進入了全盛期,產能增加,但是理論發展將變慢。全盛期之後便是衰退期。這便是全生命周期理論所暗示的事物的後兩個階段。

大致就這樣吧,說得夠多了。


謝邀,

你看待這個世界的方式,就是你對藝術的理解。

如果你看待這個世界的方式跟絕大多數人相近或相同,那麼你就是在用大眾審美嘗試理解和接收藝術。

反之,任何一個對這個世界有獨到見解並通過自己作品(文學 音樂 舞蹈 繪畫 影視 )傳達出來給觀眾的人都可以稱之為藝術家,他們的作品都可以叫藝術,不論他們是年過花甲的大師還是一個五歲的孩子。

只不過在國內這個概念多少被扭曲了,一個從事藝術創作行業的人在所謂「出道」之前是不配以「家」自居的,那是因為他們要先養活自己,所以先產出的都是大眾審美所能消化得了的作品而這些作品因為大家都看的懂都分的清好壞所以用「搞」就可以,也就是俗稱的搞錢。你不會管一個街頭藝人叫藝術家,但是你卻可以說他是個「搞」藝術的。同理你不會管一個剛進實驗室的助理叫科學家,但是你卻可以說他是個「搞」科研的。其實不管帶不帶「家」工作性質本身沒有任何區別。

其實沒必要太糾結,當你看見自己看不懂或者欣賞不來的藝術作品,亦或是哪天看見電視上竟然有人在證明平行世界真實存在時,先別急著叫他們瘋子,放自己一碼,因為「瘋」的不是他們,而是正在試圖逼迫理解這些已經遠遠超出自己認知範圍的你。


藝術是一個人對美的事物提煉與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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