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路,长洲县。

穿过拱桥,约前走三百步,向左转,又三百步,行至巷口,到东大街。

宽阔的官道贯穿南北,其间行人络绎。

  行迹两侧,常有商贾错落。

  贩夫王二裹了裹身上的布衫,驱走寒意。四下野望,叫卖声颇大的,属张家屠户。往后数,较为含蓄的,依次是菜贩子六婆、编草鞋的刘德,以及胸有沟壑的豆腐春娘。他们两两一对,各给售货金银首饰、上好布匹的门店,平添了几分闹意。

  稍暖和,他择了块没人的闲位,席地而坐。黑犬不堪其扰,起身离开。蹄声哒哒、哒哒,不急不缓,似是决定另选良地休憩。

  「你听说了吗?」

  砧板上,钢刀乱舞,肉碎灵动。

  六婆调试秤杆,反问:「仁清巷姚家?」听言,张屠户手上的刀于半空有一息滞留,接著挥切。她抬眼,一双黑珠对著主顾慈眉笑目,「三文钱,可得拿好。」

  似乎想到什么,她补充:「茼蒿菜用开水烫过,加之蒜沫,用肉碎小火焖炒,味香更绝。」

  那人听罢,觉感舌苔生津,又买了蒜头,在旁边要了二两肉沫。

  张屠户收好文钱,欲言又止。「没人报官吗?」春娘不知何时走了过来。因之形体不便,叉腰冷对时,自成一种风情。

  编草鞋的刘德盘坐在地上,将麻绳交叉穿引,结成死扣固定。他脸上生有红斑,红斑上长有倒刺。时值深秋,地气湿重。他张口时,又闷声闷气,故显得更凄清些。

  「弄了两头牛羊,差人赔了不是。蒙古、色目,同气连枝,又合律法。官府也就没说什么。」

  张屠户、菜贩子六婆显然知情,皆叹了一口气。春娘则想起了他的丈夫,心有感伤,问道:「姚医的幼子天僖,是叫天僖吧,他怎么样?」

  不待刘德回答,恰逢轻敲、两声寒暄。

  有了生意,自然断了一场闲谈。众人正欲说的话,也隐没于市井。

  六婆突然问道:「王二呢?」


呃……从网文的角度看,这段文字只能说明你文笔还可以,没有其他的作用……

从开头的「平江路,长洲县」来看,你写的元朝。写元朝背景的男频网文,那只有一个选择,就是走重八的路,让重八无路可走。所以这些市井景象都只是铺垫,还是要尽早入起义的正题才是。


你想写历史小说,但你的行文却涌现著一种完全驾驭不了这种题材的气息。

你的文笔有生硬造作的问题,情节设置有杂乱无章的问题,已经有其他答主指出来了,暂不赘述。我只给你提出一点人物语言方面的问题。

什么样的身份说什么样的话,这是常识。元朝市井菜贩的言谈岂会像你的行文那样故作典雅?

茼蒿菜用开水烫过,加之蒜沫,用肉碎小火焖炒,味香更绝。

这种言辞表达看著就像是从菜谱里摘下来的,让儒生去说合适,但当年的百姓只会这么说:

大官人,这茼蒿菜端的是好!你买来和滚水烫著,蒜末、肉碎都将来,弄的火小时,好生下饭!

还有下面这句话,简直就不是一个正常的,符合角色身份和行事逻辑的表述:

「弄了两头牛羊,差人赔了不是。蒙古、色目,同气连枝,又合律法。官府也就没说什么。

一个编草鞋的,能确切地知道蒙古、色目的表述,还会随口说出「同气连枝,又合律法」这么文绉绉的话来?你写的是编草鞋的元朝百姓刘德,还是穿越到元朝的刘玄德?

一个编草鞋的能有几个钱,买得起两头牛羊?就退一步说他买得起,他会牛羊不分,统称为「两头牛羊」么?还能「差人赔了不是」?他以为他是谁,刘玄德么?

这句话要像下面这么改,才符合逻辑。

买一只臊胡羊,又买一只好肥牛,磕头央及个相识的大官人赔了不是,天可怜见的,这才罢休哩。这达达、回回是一个娘所生亲弟兄哩,律条里明白有,官司也便松了。

另外,下面这句话也是怎么听怎么别扭。

姚医的幼子天僖,是叫天僖吧,他怎么样?

当年的百姓恐怕只会像下面这么说:

姚太医家小孩儿,敢是名唤天僖的,做甚么人看来?

当然,要用元朝口语来写全部对话,难度是高了一点。事实上完全可以用近现代白话来写,但还是要请您平时多逛一逛菜市场聆听并记录真实的口语言谈,做到人物形象能切实符合背景与性格。


前六段不错,有点味道。

后面槽点太多了。

黑犬是只马?

舌苔生津…口齿生津啊……

钢刀飞舞,肉沫灵动…

形体不便…形体虽然有身体的意思,主要也不是用在这里呀

前面和后边俩人写的吧!


谢邀,文字太少了没有前因后果不好评。

能说的感觉就是不适合网文风,如果你想走「寓教于乐」风格,以小说科普历史,那语言也应该平实,「降」一点严肃感,现在太「较真」了。

如果你不是想走快餐网文路子,想走研究性文学,角色又设置不对。


所谓大巧不工,意思就是文学这个东西,越是刻意专注于技巧,你就越是写不好的。因为文学的技巧都在文章之外,并不在文章之中的。这包括你的文字功底,个人的阅历和社会体悟,你的阅读广度和深度,以及你个人的灵性等等。

这些东西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功底这个东西,没有办法速成,也没有办法在你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就有,你越是执著于这些技巧,你的文就越没法写。

所以建议你不要去考虑文字,先把故事写完,用你自己的语言,你这个文里过于刻意的去使用自己并不熟练的文笔,这样会使得人的创作过程会很累,会慢慢的消磨自己的创作快感。

所以,对于文学而言,最好在一个完整的故事完成之后,再回过头来考虑炼字造句的问题。这个时候,我建议你去读一读老舍,寻找语感,我给你录一段他的《断魂枪》。

「 谁不晓得沙子龙是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象霜夜的大星?可是,现在他身上放了肉。镳局改了客栈,他自己在后小院占著三间北房,大枪立在墙角,院子里有几只楼鸽。只是在夜间,他把小院的门关好,熟习熟习他的「五虎断魂枪」。这条枪与这套枪,二十年的工夫,在西北一带,给他创出来:「神枪沙子龙」五个字,没遇见过敌手。现在,这条枪与这套枪不会再替他增光显胜了;只是摸摸这凉、滑、硬而发颤的杆子,使他心中少难过一些而已。只有在夜间独自拿起枪来,才能相信自己还是「神枪沙」。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

你看他那个人物的描写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象霜夜的大星?其中的传神,真的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还有这一句现在他身上放了肉」,就这么一个「放」字,你能想到还有更为传神,更为合适的词吗?一个习武多年的人,全身肌肉紧绷,一旦放下,就只有这么一个字来形容。这种功底,实在是炼字造句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才有的,这是多年在文章之外的功夫。

再录一段:

「老头子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两个香火头,随著面前的枪尖儿转,王三胜忽然觉得不舒服,那俩黑眼珠似乎要把枪尖吸进去! 四外已围得风雨不透,大家都觉出老头子确是有威。为躲那对眼睛,王三胜耍了个枪花。老头子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子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场外叫了好。王三胜连脸带胸口全紫了,抄起枪来;一个花子,连枪带人滚了过来,枪尖奔了老人的中部。老头子的眼亮得发著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挡,上把打著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场外又是一片彩声。王三胜流了汗,不再去拾枪,弩著眼,木在那里。老头子扔下家伙,拾起大衫,还是拉拉著腿,可是走得很快了。大衫搭在臂上,他过来拍了王三胜一下:「还得练哪,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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