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希望你去熟悉一下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和實踐理性批判兩部分(著作一時半會看不完,你可以看看哲學史,應該很清晰對這部分的講解)。這樣一方面你可以自己體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我們這些人的誤解的影響。

我相信你看過了之後就不會問這一個問題了,你就會知道康德為什麼會提出物自體的概念,它是康德根據他認為的人的認識能力的考察所設定的一個和現象界相對的「可以思考但是不可認識」的範疇。從某種意義上它是一種界限的概念,即不可知領域。這是物自體被提出來時的用意。你看了這部分哲學史就會發現,康德並不是為了否定直觀而提出物自體,而是在批判考察人的先天認識能力的過程中形成的,物自體的提出是為了為人的實踐理性提供無限自由的空間。(主要是怕你強行給兩者加強某種因果關係,那樣的話我相信你自己心裡就已經認定了也就沒必要提問了)

如果作為一個現代讀者的身份聯繫哲學史看康德的物自體的話,他的哥白尼式革命確實是把客觀世界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事物對我們的展現,即現象界。一部分是事物本身,即物自體,這是我們的認識所不能認識的。也就是說人只能認識事物對我們的展現,卻不能認識事物自身。這是康德體系的基礎。

你可以想一下,在你看到的關於直觀的解讀時(我自己最近在讀現代哲學,直觀在現代很盛行),是不是都會有「人的直觀是一切知識的基礎」 之類的表達。如果作者你也是這樣看待直觀的話,其實這個問題就沒有意義了。直觀大致可以表述為人的感官所能夠獲得的(這裡也包括通過儀器等增強的人的感官),是真的,而人不能直觀的就不確定了。。而在康德那裡,他的理論前提是人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客觀世界分為兩部分;而直觀彷彿也把世界分成了可認識和直觀外的不確定。可以仔細體會一下,前者在人的認識能力有限,而後者重在人的直觀正確。後者是說人直觀到的是真,而前者恰恰是在對這種對人的認識能力如此自信的懷疑的基礎上出發的。。一個粗糙的比喻:一個人說我看到的是真,其餘的不確定;另一個人說你的「看」也是有的真,有的也值得懷疑的。。雖然結果都是把客觀世界分為了「真」和「不確定」兩部分,但是第一個劃分的界限是是否看得到,看的到的真,其餘不確定。。而對於第二個,認為看得見的也不一定是「真」。。。。

也可以總之一下,就是一個從肯定人的認識能力的角度出發,一個是對人的認識能力持批判考察的態度。前者是直觀熟悉的環境,後者是物自體熟悉的環境。。。所以把他們兩個組成一個命題,一定要注意這些。

(我不太會表達, 希望能有所幫助)


自身神性可參悟!與別人兩樣。


我不懂康德,只是根據這個結論推斷一下。

假設,物自體的絕對不可知是物自體的本質,那麼康德是怎麼知道的呢?顯然他知道,是可知的。或是理性邏輯,或是感性直觀,或客觀或主觀。

他知道絕對不可知,是個悖論,自己把自己否定了。由此可知,物自體是個矛盾概念,我們既知道它的存在,定義了它的概念,它的本質根源也確實不可知。也就是俗話說的,凡事都是一知半解,知和不知都是事實。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不可認識的物自體是不存在的,現象和自在之物之間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物自體絕對可知,人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嗎?怎麼能否認人的認知有局限?沒有認知鴻溝呢?馬的絕對認識論也不對,不是事實,太獨斷。

認知都是相對的,局限的,知也不知,很一般的道理嘛。怎麼鑽牛角尖出不來呢?西方哲學的邏輯,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會給我們誤導。中國哲學沒這個毛病。

物自體相當於我們中國的道。若是說,道絕對不可知,不可道,那麼你怎麼知道的?你一說,不就是可道了嗎?所以,老子說的對,道可道,非常道。道有可道,也有不可道。

現象背後的本質是可知可道的,數學,科學,哲學,包括康德等等,都是對本質的揭露。

不過,永遠有不可知,不可道的物自體和道。對此,如果科學理性不行,那就訴諸感性直觀主觀,誰說直觀不能發現真理?

如果我們把知定義為理性認知,那麼直觀感性本來就是個人感覺靈感,本質倒是不可知,不可說。如此說來,物自體不可知不是否定直觀,反而是肯定。

就像西方人理性追不到上帝,看見神跡就信了上帝。我們中國人經常講的悟道,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一樣的道理。



這邊建議您至少看一篇有關康德的paper再來問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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