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了五六万,有欠条,没有写具体的还款日期,有落款日期,所以是还在法律效力以内吗?

现在的钱没有以前那么值钱了

我是按照欠条上的金额讨债,还是能按以前人民币价值比现在的人民币价值的率来算呢?


诉讼时效是没有问题,你可以索要利息,建议您联系一下欠款人,与对方沟通一下欠款事实,别忘了留下证据,然后到法院尽快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发布于 2019-10-28继续浏览内容知乎发现更大的世界打开Chrome继续朱律师朱律师?

云南权仲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先看看借条是怎么约定的


先看看借条是怎么约定的


只能按照欠条上的金额起诉,但是欠条和借条稍微有点区别,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抗辩。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有效期为20年


看欠条中是否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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