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是你們說的愛狗人士,但是我不反對別人吃養殖狗,但很明顯玉林狗肉節有很多寵物狗,一到每年6.21前各地都有志願者截停的偷狗車。狗肉節的狗肉為什麼不能和豬肉一樣來源清晰並有檢疫證明呢??


首先,檢疫分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

我國沒有全國統一的犬類屠宰檢疫標準,廣西或者說玉林也沒有出台地方犬類屠宰檢疫標準,但玉林是對狗肉有相應的措施的,比如可以由工作人員肉眼檢一下。

不過我國有全國統一的犬產地檢疫,因此玉林要銷售狗肉,也必須先進行產地檢疫,然後才會是所謂屠宰檢疫。不過這個產地檢疫,基本上直接把合法狗肉消滅了,原因新聞中有報道,我截屏發在下面了。

其次,這裡要先說一下狂犬病,由於玉林狂犬病發病率真的很高,高到名列廣西前茅,而廣西又名列全國前茅,有多嚴重可想而知。所以,為了預防狂犬病肆虐,玉林很早就出台政策禁養。

最後,看一下新聞媒體的相關調查報道,自己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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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從政策法規上禁食或禁止銷售狗肉的城市有深圳、珠海、青島,這裡只說食品安全人人有責。


你去菜市場買海鮮,肉上面蓋章了嗎


食品安全這一塊狗肉養殖確實沒有豬牛羊雞專業。所以,我呼籲抓緊立法規範狗肉行業,讓廣大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最安全的方式是吃人造肉,你吃?


很高興能看見抓住根本提問題,而不是只看動物保護。

為什麼多民族(朝鮮族、漢族、馬來族)、廣泛地域傳統食用的狗肉,卻沒有一個明確的檢疫標準?

反而在食用名單上只標了陪伴動物,禁止食用。這是立法的缺失吧?(不多說,怕被黑屋)


唉╯﹏╰又一個來引戰的

天天這樣你們不煩嗎,這都過去多久了


我國沒有對狗肉生肉的檢驗檢疫規範,沒有規範就沒法出合格證,所以說在玉林街頭公開銷售狗生肉是違法的,當地市場監管委和稀泥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訂)》來說,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第(八)項明確列出:

「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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