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是你们说的爱狗人士,但是我不反对别人吃养殖狗,但很明显玉林狗肉节有很多宠物狗,一到每年6.21前各地都有志愿者截停的偷狗车。狗肉节的狗肉为什么不能和猪肉一样来源清晰并有检疫证明呢??


首先,检疫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我国没有全国统一的犬类屠宰检疫标准,广西或者说玉林也没有出台地方犬类屠宰检疫标准,但玉林是对狗肉有相应的措施的,比如可以由工作人员肉眼检一下。

不过我国有全国统一的犬产地检疫,因此玉林要销售狗肉,也必须先进行产地检疫,然后才会是所谓屠宰检疫。不过这个产地检疫,基本上直接把合法狗肉消灭了,原因新闻中有报道,我截屏发在下面了。

其次,这里要先说一下狂犬病,由于玉林狂犬病发病率真的很高,高到名列广西前茅,而广西又名列全国前茅,有多严重可想而知。所以,为了预防狂犬病肆虐,玉林很早就出台政策禁养。

最后,看一下新闻媒体的相关调查报道,自己品吧。

——————————————————

目前从政策法规上禁食或禁止销售狗肉的城市有深圳、珠海、青岛,这里只说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你去菜市场买海鲜,肉上面盖章了吗


食品安全这一块狗肉养殖确实没有猪牛羊鸡专业。所以,我呼吁抓紧立法规范狗肉行业,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最安全的方式是吃人造肉,你吃?


很高兴能看见抓住根本提问题,而不是只看动物保护。

为什么多民族(朝鲜族、汉族、马来族)、广泛地域传统食用的狗肉,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检疫标准?

反而在食用名单上只标了陪伴动物,禁止食用。这是立法的缺失吧?(不多说,怕被黑屋)


唉╯﹏╰又一个来引战的

天天这样你们不烦吗,这都过去多久了


我国没有对狗肉生肉的检验检疫规范,没有规范就没法出合格证,所以说在玉林街头公开销售狗生肉是违法的,当地市场监管委和稀泥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来说,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第(八)项明确列出: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