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通過了禁止食用狗肉。那麼如題


無條件全面剿殺流浪犬只(包括無戶口或有戶口但未牽繩)及不合規犬只提上日程


等我有錢了,帶頭吃,吃一次被抓,再吃一次(這句話主要拿來證明我不是鍵盤俠,要禁令真的實行了,而且我有那閑錢了,我一定去吃,一定去買來吃,用行動來表示我的不滿。雖然如此,但我還是希望大家用正常的渠道去提意見,不要像那些老公知,開口閉口就這個沒救了,那個沒救了,我十分相信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去提一提建議,上面會聽取我們的。如果這是大部分人的意願,那我就勸廣大吃狗肉的朋友,少數服從多數,就別吃了吧)為什麼我要這樣做呢?因為吃這些畜生是我的權利,不傷害任何制度的權利,憑什麼不准我吃!這樣都能禁止?還有神聖的法律不應搞上這些九不搭八的玩意,保護珍惜動物,是人的義務,吃那些不珍惜的動物,是有能力的動物都有權做的。何況有些外國人也吃,而且我們為什麼要拿外國的標準來評定我們文不文明呢?這不是文化不自信嗎?人老喜歡搞這些虛假的東西,等到你餓的要死的時候,我不信你不吃!等到有人燜好狗肉的時候,那些非愛狗人士,有多少個忍得住?你們就那麼有空去剝奪他吃狗肉的權利嗎?

注:不必因上面用了畜生這個詞而生氣,網上解釋:家中飼養的動物就是畜生(按照網上這個解釋,畜生也可以借指人,但我想沒有人肯自稱為畜生,因為人與動物始終不同啊!所以希望不要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改成「己所不欲,勿施於狗,勿施於貓」,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畜生這個詞現在多用為貶義詞,但是我在這裡說明,我在這裡用它只是拿來當做名詞,指家中飼養的動物,不含貶義。同時也表明了我對國家的一點點建議,家中飼養的動物是可以吃的,那屬於私人財產,野生動物那是大自然的財產,那些才應該不允許在人沒有生命危險時吃)


為狗民服務?


全國禁止就沒人吃了?我是不信的,到時候還是該吃吃。有法律禁止的事就沒人做了?只能做到嚴禁出售狗肉,而做不到嚴禁食用狗肉,比方說我今天殺了只狗做晚餐,有誰知道呢?鄰居聞到味道了之後舉報我么?再說了,法律能做到給吃狗肉的人實行死刑么,明顯不行,人的價值高於牲畜,這種本末倒置的法律並不可能出台。

國外有人歧視中國吃狗肉,這政策出台後就能改變這種刻板印象了么?顯然不會。

我不吃狗肉,也喜歡寵物,但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吃,並沒有權利去限制別人,別人愛怎麼樣怎麼樣,那是別人的自由。換位思考,如果我養豬,牛,雞當寵物,我可以限制其他人不吃豬牛雞肉么?

綜上所述,全國性禁食狗肉並不合理,就算出台了,也不會有人遵守。


有激化人民內部矛盾,分化國家社會的嫌疑


先說立場:不吃狗肉,但是堅決捍衛吃狗肉的權利。


如果全國性禁止食用狗肉。我想,大概我會越來越討厭狗。本身對狗沒有太大喜好或厭惡。別人喜歡,自然無所謂,不喜歡也無所謂。但是禁止食用狗肉之後,我會每次看到狗就會覺得「噁心」,就是這東西導致別人的思想強加於我身上,想必會越來越厭惡狗。


幼兒園的時候,家裡有隻大黃,喜歡跟著奶奶去接我回家,而且很聰明,同村的其他狗子會被人偷走吃肉,但是它不會,甚至還會示警,結果被盜狗人在食盆里下了毒。之後家裡要養狗我總是不同意,好不容易現在肉狗養殖場越來越多,大家都吃上了穩定不貴的狗肉,終於準備將養狗計劃提上議程。現在你告訴我狗是伴侶動物,不能吃,那肉狗養殖場關了,有人要盜我家狗子來吃怎麼辦?娶三個刑警回家輪守嘛?


掛羊頭賣狗肉

是中國流傳千古的一句諺語。


幾十年後,狗統治了地球,一些曾經的愛狗人士家裡的女性因為和狗狗的親近關係,被狗狗們收為性奴,其他人類卒


對我的影響:反正吃不起,對我貌似基本沒什麼影響。我本身是吃過數次狗肉的,感覺味道沒什麼特別的。一般情況下正規狗廠狗肉是豬肉價格的三四倍有些誇張,我也吃不起。以前吃狗肉是因為鄰居家的狗掉河裡被水草纏住淹死了,鄰居家裡不忍心吃自家的狗,不吃浪費我只好勉為其難幫忙解決,再有就是有了狗肉店折扣券,不吃浪費。

不利影響:

1.反對派要炸,知乎全面開火進攻,甜咸兩黨都能打出腦子來關於吃狗肉的話題只會更加引發更大規模的碰撞,不排除一部分直男跟對象鬧矛盾-分手?(喜大普奔)

2.狗主人可能認為反正遺棄也不會直接導致寵物狗被捕殺而更容易產生遺棄行為,城郊地區流浪狗數量增加,安全環境變得高度緊張,犬類易感疾病增加,每天公路上要多撞死幾隻

3.狗肉類行業受影響,玉林面臨經濟崩塌,少了風味食材

4.犬類死亡後無法食用則只能腐爛,是實打實的資源浪費

5.地痞流氓無法從偷狗中獲利,可能會從事直接對人構成危害的非法行為

中性影響:

1.狂犬病引發原因由捕捉、宰殺犬科生物變成意外犬類襲擊,誤食毒狗病狗引發的疾病和食物中毒減少,一進一出暫時難以量化預估,故暫定中性。

2.好這一口的會很難受,促進新型食材開發?

3.部分以犬類相關的中藥原材料是否也違反食用狗肉的法規引發正爭議

有利影響:

1.抖音要方放鞭炮慶祝,不排除一部分直男跟對象鬧矛盾-分手?(分了乾淨,這點事都能幹起來硬撮在一塊也沒意思了)

2.盜竊案減少-很多人其實沒注意到,郊區工廠和農村的看門狗犬只很容易成為偷狗對象,對於一些工廠、軍營的預警犬被捕捉我是有所了解的,多年前價鄉鎮企業倉庫邊,這一點在繁華地區影響不大

3.歐美少了一項文化歧視的支撐理由

4.有利於進一步推動禁食野味的法律法規


本人前兩年救了不少被遺棄在路邊的小貓小狗,花了不少精力給它們買羊奶粉、餵奶,找領養,但我不支持立法禁食狗肉。理由知乎上很多人的分析寫得很好,我就不贅述了。

不過這種事情反對派還是沒有某些會蹦躂的所謂動保人士有戰鬥力,人家聲音大,還可以佔據道德制高點,知乎上對深圳立法禁食狗肉批判的不少,有什麼用,又沒人去官方渠道抗議~央視新聞下面的還是一堆精選支持的評論,能怎麼辦……


建議提問者去看一下深圳那個條例,條例沒有禁止食用狗肉。

條例禁止的是食用寵物等非食用性動物,只是深圳新聞網等官媒發布的是狗肉。

屬於媒體傳播的問題,不屬於立法的問題。

這個區別是什麼呢?在於裡面規定的《某目錄》。

就是如果事情鬧大了,目錄順應深圳禁食了,深圳就是帶頭人,是先鋒者。

如果目錄不認可,當地可以甩鍋給媒體,說媒體失誤了,他們的立法是沒錯的。

進可攻退可守,個人懷疑,要麼是官媒意外事件搞錯了,要麼就是在試探。。。

補充:禁不禁都無所謂,誰平時把狗肉做日常食物來源?


啊,新聞更新了,深圳很可能試探成功,進了一步。

目錄暫時處於草案徵集,等著看最後結果啦!


應該不會,沒有必要,不吃狗肉並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

有人當寵物養,那就是寵物,有人當食物養,就是食物;只要不把人家的寵物當食物,食物當寵物,我覺得就行啦。

作為一個養狗人,我絕對支持有人想吃狗肉的權力,但是別挑人家養的寵物貓狗出手。雖然我經常開玩笑說我家狗宰了一鍋燉不下,但是如果有人敢動它,不好意思,你陪它一起去。

寵物說到底是禽獸是私人財產,但是會上升到生命的意義,大家都只有一條命,沒了就沒了,同時很多養寵人士把寵物當作精神寄託,意義一般都大於普通物品,但是我覺得遠沒達到可以和人平起平坐的地步。

愛狗人士這個稱呼已經污名化了,我尊重別家狗是我尊重別人,尊重別人的權益,但我只愛我家狗;所以正常的肉狗養殖,正常的販賣銷售,也是別人的權益,我也尊重。

如果從寵物這方面體現社會文明進步,應該多多立法規範養寵人士的行為,防止擾民,保護環境整潔衛生;同時也要堅決保護養寵人士的權益,多建立可以寵物出入的場所公園,嚴厲打擊毒狗和偷狗人。

大家素質越來越高,也越來越包容,這才是文明進步的體現吧。


我家養的狗都不反對我吃狗肉甚至一起吃,可有的人反對


沒有群眾基礎的法律如同空中樓閣,這次立法權當笑話看就好了。

除非郭嘉拿出不亞於緝毒的資金來去整治,否則用處不大,具體可以借鑒美國俄國的禁酒令,韓國的禁止狗肉法律。

大型養殖場首當其衝被取締

狗肉滋陰補陽,驅寒補暖的功效仍舊,這裡可以借鑒穿山甲中醫點名有壯陽效用的下場

大街上流浪狗肯定一隻都沒有了,畢竟一隻狗在黑市死貴。

寵物狗被偷盜的概率會比現在大很多,尤其農村住戶要小心了,我一年丟三條狗的頻率可能會翻個倍。

狂犬疫苗銷量會有所下降,狂犬病死亡人數暴跌,可以參考部分發達國家。

有可能會梅開二度,部分開放衛生合理合法的狗肉行業,畢竟GDP要緊,民俗觀念也不會允許。


如果真立了相關法,法律本身沒有太噁心,大不了地下狗肉愛好者+1(截止目前我還沒吃過)

但是法律的成立總得有個合理的理由吧 總得考慮一下現實狀況吧(吃狗肉是某些地方風俗,還有相關產業鏈 相關經營者) 畢竟法律是為人制定的 吧(非法學專業的個人感受)

官方給的理由是什麼,接軌國際化emm....

沒有調研 沒有調研 沒有調研!(多少人愛吃狗肉 什麼地方有風俗 多少人合法利益受損)

典型的拍腦門+一刀切

騷的是還有一堆愛苟人士以愛的名義佔據制高點 因為他們高興 這東西上綱上線的話叫做民粹真的

無腦迎合西方+民粹??

小布爾喬亞?

愛苟人士若是過了線,我只能說我可是一個愛譴責人士 doge.

部(主)分(流?)愛苟人士


參考美國禁酒令,雖然中國大多數人不怎麼吃狗肉,但是免不了有些人、有些地方的習俗特愛吃狗,全國禁的話,或多或少會影響社會秩序。


樊噲下崗再就業


法治進程的分水嶺,從此以鬧立法,按鬧分配


文中被狗咬的人數會激增,到時候得狂犬病的人多了,重現當年的打狗隊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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