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些群魔亂舞的回答簡直辣眼睛,我請問那些章口就萊的答主們,西遊記一共一百回,唐僧母親咬下小拇趾是第幾回?

這個問題如果不知道,你就是亂猜也猜不對。

因為正確答案是:不屬於任何一回

這一段在稍微正規點的版本里,回目名字都是「附錄」,因為它是清代的時候才根據別的故事流派(《西遊證道書》)增補進來的,為了照應八十一難的前四難。

換句話說,跟設定了「吃唐僧一塊肉能長生不老」的一百回原著絕無可能是一個作者。

既然不是一個作者,不遵守同一設定不是很正常么?本問題根本無從談起。

話又說回來,唐僧之母「咬掉」一個腳趾頭,咬掉就一定要吃掉嗎?哪個母親還忍心吃自己孩子的肉?唐僧之母是為了以後辨認嬰兒,又不是缺口肉吃。


謝邀。你看的很仔細,西遊記原著中確實有這麼個情節,於是唐僧他媽也成了唯一吃過唐僧肉的人。唐僧他媽咬掉他一塊腳趾並非為了長生不老,極有可能是當時的一種習俗。

在古代,實際一直到近現代疫苗發明之前,很多病都能要了新生兒的命,嬰幼兒的死亡率很高,能夠健康長大成人是父母對嬰兒的最大期盼。於是儘可能給孩子取賤名如狗蛋,狗剩,孬子等,傳說取了如此名字的小孩好養活,還有很多地方就是母親咬掉小孩的一截小腳趾,吞下去吃掉,十個腳趾去一而存九,諧音"長久"。

吃了唐僧肉長生不老是可以抵抗自然規律不再老死,而不是真的不死,唐僧媽是後來自盡的,估計把整個唐僧吃了也救不回。或者本來是長生不老的,結果被人打死了,吃啥也不好使了。

我剛才看了一下我的小腳趾好像也缺一塊,細思極恐啊。


第一,咬下來不等於吃掉。

第二,人家自殺了,理論上長生不老又不等於殺不死。

不就結了嗎?


江流是凡軀。唐僧前期也是凡軀。

什麼時候不是凡軀的,五庄觀吃了人蔘果後。唐僧從長安出發,遇到牛、熊等怪,黃風怪,黑熊怪等。他們就沒說過吃唐僧可以長生不老。

直到吃了人蔘果後,再下一個怪是白骨精,這時候就說吃唐僧肉可以長生不老了。

關鍵的地方在於人蔘果,聞到氣味就可以長壽,吃了可以長生,吃吃過人蔘果的人的肉也可以長生。而吃過人蔘果又打得過的,只有唐僧一個。


是因為江流兒會「天地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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