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有感触,初学民法,免不了和法条打交道。王泽鉴先生提到,学习民法重在理解,因为民法就是生活。但对于常用的法条,我们务必熟悉,眼光要在法律和现实之间来回穿梭。所以,尽管法条体现为枯燥的文字且数量巨大(尤其是例外规定巨多),但是每一条绝非废话,都是对现实生活的总结,都是在若干年的发展中保存的精华,更重要的原因是,今天背法条,明天赚金条。

你不妨在学习书本上知识、分析案例的同时,多翻阅对照相应的法条,理解法条的内涵与区别。而且对于常用的法条,务必进行总结,熟以通达。尽管研习法条辛苦,但是当你了解法条制订的背景,不同法条的内容与区别并能够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去解决实际问题,你会发现学习法条也不是很无聊。


法条是基于立法原意与法理基础结合当前社会实践需要而概括集中的描述。

理解法条需要建立在法理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在各实务类型上。

那么首先的基础上一般规定,一般原则的理解。然后与其他的联系冲突,是除外例外的法理基础或者实务区别。


等你看了刑诉法条后,我觉著你会爱上民法的


如果你只看法条,那确实是枯燥的。但其实法律是有温度的,你把它带入现实世界,法条就活过来了,就变得很有意思了。有的时候你还可以想想,为什么立法人要这样立法,结合历史看看,我觉得法律真的有说不出的有意思。反正当年我参加法考的时候,真的没觉得痛苦,反而觉得很有意思。你要真觉得枯燥,可以结合案例题来学习


好像没有哪部法的法条是生动有趣的吧。。

学习法律不能光盯著法条,也不能完全脱离法条。

正确的做法是,在听课的基础上,找到一本经典或者高质量的教科书,边阅读边记录,并且将书中介绍的制度相对应的法条对照著研读。如果有余力就找到相应的案例,看看裁判思路(最好的最高院的判例,相对质量有保障)。如果这都完成了,可以再找同一领域的另一本教科书或专著,比较阅读。


可能是个人原因吧,我觉得民法刑法都很有趣。

如果要我说无聊的,大概就是刑诉了吧。又难又复杂。

如果想挑战刺激的,也可以去翻翻破产法的司法解释,包爽。

不过我觉得,如果是真的热爱法学的话,应该不会觉得他无聊。


觉得法条枯燥难懂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找案例看看就有趣多了,也容易理解了。

有个网站叫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办的,上面是上至最高法院,下至县城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可以看到司法实践中是怎么理解和运用法条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发布年度案例,都附有相应的解说,解释这个判决为什么要这么判,为什么要用这个法条而不是另一个。


也并不一定非要把法条记清楚。你可以找相应的民法课程来看。这样看完之后理解起来也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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