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在法庭上說這樣隱私權不能保證,他母親楊明對記者說讓她監督驗尿官工作的提議很荒唐。

這個提議到底哪裡讓人無法接受了,自己母親看著自己撒尿不行嗎?這個說法好像很容易就被大家接受了,可我就是想不太明白,難道是我和別人不一樣嗎。


你可能沒接觸過小部分上訪者。這些人的行為邏輯和思維跟一般人不一樣,他們會把別人無關緊要的東西無限放大,把自己擇得乾乾淨淨;簡單說就是嚴於律人,寬於律己,無理取鬧,無事生非。信訪的法院的或相關舉報部門的常和這類打交道,她們翻來覆去永遠是那幾句理由,永遠做不通工作


差1小時算逃檢他58分來,來之後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又打電話又喊人,尿個尿也幾次三番的,就是不配合,最後就是不讓帶走血樣,尿樣。你說要整哪樣?


這個問孫楊


大白羊在故意混淆視聽

理查德揚的結案陳述和楊明教授和記者的對話都是一個說法:

驗尿的盯著孫楊的鳥尿尿,孫楊母親盯著驗尿的人

適用於未成年人無法獨自完成驗尿

監護人在旁監督做法, 挺合適的


因為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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