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有第三个选项吗


都不是

是爱


天职还是义务有区别吗?

问就是既不是天职也不是义务。

即使这样大多数女性还是愿意生孩子的(比如我),那可以是因为自己喜欢孩子,或者是觉得跟自己喜欢的另一半有一个爱情结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绝对不应该觉得这是义务是职责。

如果我的爱人觉得我生孩子是义务,不想生也得生,我会觉得自己嫁错了人,他可以跟我说孩子很可爱,有一个孩子他会如何珍惜,如何教育他(她),或者让我认识到有孩子是一件幸福的事情,能享受为人父母的快乐也不错,这都是可以好好沟通的。但是不要跟我说这是我的义务,我应该的,不过有这种观点的人可以是别的其他男人,那我管不著,也不想管,但我找男人。不找有这种想法的,他们更适合有这种观点的女性,毕竟夫妻俩三观合得来很重要。


不是天职也不是义务,只不过是有这项功能,你也可以选择不用它。


21世纪还有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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