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吧,就算返还也是双方自愿。

如果你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去挽留什么的,我觉得大可不必。

爱你的人愿意为你花钱,不爱你的人跟你锱铢必较。

我曾踏足山巅,也曾跌落低谷,二者都使我受益良多。

希望你的一段恋爱给你带来的是成长,这些是金钱换不回来的。

你要是铁了心想要就要付出各种手段,可能最后伤到自己,你要做好准备。

加油。


不好说,确实有以恋爱为名从另一方口袋里掏钱的现象。如果你能证明,这钱花的时候,你对两人感情状况是不完全知情,也许可以说诈骗,比如对方有稳定的感情伴侣,却跟你说自己是单身,用生日节日等理由要求礼物,可以试著通过民事诉讼,找回部分。如果对方编造理由问你「借」钱数额巨大,是可以立案的。


不可哟。

恋爱期间的花费是自愿的赠与,所以没有法定的理由要求还款…还有一个,恋爱期间的花费大多是共同享受了的,没有多少是一方纯「获利」……也难以清算。

如果对方愿意还给你,而你也想收下的话,那就可以收下,如果对方不还给你的话,你是没办法要求返还的。

唔有点杂乱…我也就是就自己的一点法学知识(法学专业大二)给你回答,不过是我的话,当初是我爱你,心甘情愿送给你,那也是我爱过的一种纪念吧,虽然可能很多东西都已经不在了。嗯,就互相保持体面吧,毕竟那是自己曾经的爱啊。

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具体情形。总之就这样以自己朴素的观念给出的回答。希望可以给你一点点的帮助,或者其他启发。


一般不可行,除非明显的过错和特殊的约定。比方,刻意的诈骗,彩礼等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及财物,尽量返还对方,这也是基本上仅限于道德层面的认可才可以。

所以没有到感情不要乱花钱,也不要随便接受贵重的东西。尤其是女孩,接受贵重的东西,潜台词是和他好,好到一定的程度。那种自己不知道对方愿意的说辞最少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有点不要脸哦,传出去很不好听的。付出的时候就应该做好要不回来的打算,这么扣还谈什么恋爱嘛哎呀。


有这种想法的人都很厉害哦,恋爱期间的钱难道不是主动愿意为对方花的吗?如果是对方讨要的倒是有的一说。


泻药。这个问题很带感,瓜子凳子已准备好,希望看看后续,请答主持续更新~~~


请问花了多少让你心疼那些钱?

没必要的事。何必呢


当然可以,希望你继续更新,西瓜和瓜子已备齐。


你在她身上花了多少?要是太夸张可以要要,不多的话,这样很那啥!


看你自己想不想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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