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謝,這有點狠啊…

但是,雙方各自名下的婚前財產,雙方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並進行權利主張。婚姻法規定只能分割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無過錯方有權適當多分,法律上真沒有所謂的讓人凈身出戶的說法的,法院也不會支持。

除非什麼呢,重婚,家暴虐待,遺棄這種,可以主張賠償,這才是離婚過錯方的法律含義。

建議能協議還是協議,起訴的話,過錯方舉證挺麻煩的,不是想像那種就行,一般都需要有心算無心提前搜集證據。以目前法律所謂的過錯方離婚真的成本也不算高,還有反訴的啥都有。


婚前全款買的房子不能分割


婚前的任何財產都不會做為共同財產分割


不能,婚前財產是個人資產!

不論因為什麼原因離婚,個人婚前財產都不分割,除非他自己願意分給你。


①如果他是因為要與你結婚才買的房,雖是他婚前的財產,但是正因為你同意嫁給他,他才產生了投資房產的需求,法律規定你可與他就該房產進行分割;②如果是他在認識你之前買的房,但婚後房產增值,且發生在結婚共同生活期間房子所有的增值都屬夫妻共同收入,法律規定你可與他就結婚後房子的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③房子在你們共同生活期間的維護保養費用你可要求與他進行分割;④法律規定他作為過錯方要對你進行補償,就補償金額可以協商用房產也可訴至法院;⑤沒有婚前協議的前提下,法律規定婚後你可以到房管部門要求在房本《不動產證》上加入你的名字,雖不能分割他的房產份額,但是你對他怎麼處理房子有發言權和表決權,他賣房必須經過你同意,這就是《民法典》保護你的居住權,你如果主動放棄在房本上加名就另當別論了;⑥如果你是無房戶,由於與他結婚,他又有房,實際是剝奪了你作為無房戶而獲得公租房或廉租房的資格和權利,所以離婚時你有權分割他的婚前房產;⑦他有過錯而你又無房的情形下,即使沒有房產分割權,但是法律保護你的居住權,你可居住到你有能力買房或主動離開為止;⑧你可以與他協商分割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可起訴到法院,訴訟期間法律保護你的居住權,法院也會評估房產,支持你的房產增值收益要求。

總之,立法的宗旨是保護好人的,決不會讓有過錯的一方不付出代價,也決不會讓好人、善良人、老實人流血又流淚。


婚前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也沒共同還貸,屬於個人財產,無法分割。


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個人財產是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婚前是全款買,還是首付買的,婚後是否有貸款?


不能,除非他願意給你,或者你以他過錯要求給補償


如果是全款房子,則全部屬於你老公。如果是貸款房子,則首付以及婚前還貸屬於你老公,婚後還貸屬於共同資產。過錯與否,不影響財產分割。

這種情況,盡量別離婚,看看還有沒有挽回的可能。你老公犯錯了,先讓他給你一些補償,比如房子加名字。如果他有愧疚之心,會加的。加了名字,就算你們共有的了,也說明你老公有心悔改,那就繼續過。如果再犯,就離婚吧,房子分割一半。


婚前房子不屬於共同財產,除非你有幫忙還貸,還必須是走你的賬戶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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