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財產,父母出的首付,婚後自己還貸。我想要婚後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嗎?操作起來有難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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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名是可以加的,交易中心那邊沒有問題的,你同意人家就是重新做個產證,但是交易中心同意的前提是銀行那邊先同意,一般銀行是不同意在還款的貸款進行更名的。因為更名之後要重新簽訂貸款合同搞起來很複雜,問問你的信貸員吧,信貸員一般都是直接否定的。

另外一種辦法就是等貸款還清之後加名,這種操作就簡單了,80塊錢的工本費就可以。

其實加名與不加名都沒啥區別,婚後財產共同共有,雖然產證上面沒有你的名字,但是婚後共同還款的那部分份額屬於你們夫妻共有,哪怕以後你老公自己把房子賣掉去過戶了,你在過戶的3天內可以單方面去交易中心要求停止過戶的。


可以,但需要等貸款還清。

到那時候你還想加名隨意,反正現在如果到離婚打官司地步都是按照出出資比例進行審判,加不加名都一個結果。更何況加名還要出另外一筆費用,個人覺得沒必要。

附加一句:建議想要保險一點和未來老公在婚後一起還貸,保留轉賬到貸款賬戶的轉賬記錄。用不到最好,真有萬一也不用心虛。


貸款未還清的房產證上要加名需要放貸銀行的同意,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大多數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所以你不用糾結這個問題了。

可以考慮寫一個婚前協議並公正,說明是你倆婚後是共同還貸的。


婚後還貸,不管加不加名,共同還貸金額及對應增值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協商不好,大院會判給男方,男方就共同還貸金額及對應增值部分對女方進行補償。

加名後的意義在於,加名後婚前的那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整個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不是一定判給男方。如果判給男方,補償金額應該以整套房產的價值作為基數進行分配。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加了名,以後離婚房產就應該五五分。法官會根據出資比例、結婚時間、子女撫養、家庭貢獻度等各種情況綜合評定。


你好,坐標北京。

按揭房無法加名,只能把貸款還清才可加名。


目前貸款未結清,是加不了名字的。你共同還貸,可以定期給男方轉賬,這樣就更有證據顯示共同還貸,就更加保險了


不是有沒有難度!而是按揭房不能增減名字,你們只有還清房貸才可以的!


這是理所當然的呀。因為女方出錢了呀,又不是男方一個人出錢。這應該是共同財產了呀。除非是那種心術不正的男方就不願意加名字,那樣的話還不如不結婚。


那要看房子總價多少,還需要還貸的部分佔整個房價的百分比,如果還貸部分超過一半,我覺得應該加女方名字,畢竟要一起還貸和生活,不然女孩子結婚幹嘛呢,自己買房不香嗎?


只要女方參與了還貸,離婚後賣房可以要求分割自己所還貸的部分,如果要加名,這個需要具體詢問當地的房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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