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哈,貓狗被絕育了,那不是以後就沒法生小狗(貓)了不是么?對他們不是很殘忍么?

算的話絕育之人豈不是應該千刀萬剮?


不算,

所有對人以外物種的憐憫,就是對人本身的泯滅!

哪怕是對那些物種的好,也是建立在自身利益的基礎上。不會只為它好而行。

只不過某一部分人沒有生存競爭壓力開始的自定義「文明」之旅!

最後「太監」、「 」表示怎麼沒人關心我一下?(我不會關心那些人以外的物種會不會受虐,只關心它們是否真正利於我們而共存


單輪行為不論想法,男醫生接生,算不算猥褻婦女?警察擊斃罪犯算不算殺人?消防員事態緊急情況下撞開攔路車輛去救火算不算交通事故?沒斷奶的孩子襲擊陌生女子的胸是不是猥褻?年幼孩子掀女生裙底鑽進去玩呢?答案是不是顯而易見~


就是虐待!

什麼叫虐待,私以為上位者對下位者的剝削就是。

動物的天性是繁衍,看看一些昆蟲,為了繁衍,雄性寧願被雌性吃掉。有一天你告訴他,只要你不能繁衍,你就可以多活幾天不用被吃掉,可是您想想,他願意嗎?未必,因為他寧願死也要繁衍。同理,貓也是。

再舉個例子,某個高危產婦有心臟病,醫生告知,若強行妊娠強行生產,可能會死。可是就有產婦冒著死亡的危險也要生孩子。雖然不建議這樣做,可是尊重她的選擇。如果有一天,有人自掏腰包給她做了絕育,告知她,我這是為你好,這樣你就能多活幾年了,一部分產婦必會恨他入骨,因為剝奪了她生育自由。這就是剝削,就是虐待。

有人說,貓狗絕育了能減少一些疾病風險,延長生命,可是在貓狗看來,某些貓狗為了下一代寧願冒著少活幾年的風險。有人說,你不是貓狗你怎麼知道貓狗這樣想?是的,我不知道,可是一旦給貓狗絕育,就剝削了貓狗選擇的自由,這不是赤裸裸的虐待嗎?

有人說,毒打貓咪,高跟鞋踢狗,香煙燙貓才是虐待。確實,這個做法非常明顯了。但給他們絕育也是,程度不同罷了,畢竟把他們生殖器官都給切了還不算嗎?

私以為,貓狗絕育對人的好處比較大,畢竟人只想要一個安靜聽話不鬧騰不亂叫的寵物,而不是有野性想繁殖的野生動物。

這件事對不對,不對。能不能做?你要做也攔不住唄,畢竟不違法。人對寵物就是支配的地位。但能不能不要打著為了貓貓狗狗好的旗號了呢?


行為就是由想法決定的,分離來看的話,有失偏頗。

況且你怎麼知道貓狗想生崽呢?

發情交配是一種生物性的本能,在無法確定能生存下去的一種生命節律,目的是確保物種延續。如果有主人的話完全不需要擔心存活的問題。

而且你還問的是虐待,這,現在獸醫也挺靠譜的,沒有故意致傷致死,不算虐待。而且有的人自己治病貴一點的葯都捨不得吃,給寵物看病卻從不心疼。

況且絕育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行為吧!有很多貓貓狗狗控制不住自己,生了很多崽,但是又養不活,不是徒增死亡嗎?而且太多野生的貓貓狗狗對公共環境也是一大危害。每年被撞死的貓狗也不在少數。

我們人類對貓狗還是有一定的決定權的,能力比較大者,責任也大吧!

可以這樣考慮。


這還能單論啊?

那單論行為不論想法,我小時候包皮過長,但是不影響我上廁所,我吃喝拉撒都好好的,我爸爸硬是帶我去醫院開了一刀,疼了我幾個禮拜。這算不算我爸強行虐待我啊?

他沒有徵求我的意見,或者說他跟徵求了我的意見我拒絕了!按你們的說法,我爸爸們單方面的對我進行了手術,並且讓我疼痛了幾個禮拜。他怎麼知道我未來一定想要結婚生子,我萬一就不想結婚呢,我萬一就想做丁克呢?我萬一喜歡男人呢?他這樣是不是剝奪了我選擇的權力並且強行然後我遭受了痛苦?


算。

這裡問句,被絕育後無法生育、缺少生理部件的貓狗,在你眼裡,算不算殘疾?

那麼,致使另一條生命殘疾無法孕育後代,是虐待嗎?

生命本就是繁衍,把其他動物的繁衍的權利直接斷掉,比虐待還要可怕。

動物世界裡那麼多受傷的獅子老虎羚羊小鹿為什麼拍攝人員不許救?因為人不能干涉自然,這才是尊重生命。

同樣,我也支持養貓的人絕育,但不要打著為貓好的旗號,有多少人養貓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

貓能活長一點,也能陪你久一點。貓不會在發情期亂叫了,你能好好睡覺。貓也不會生仔了,你也不需要煩惱生的小貓要不要養。說到底還是為了自己。

不要仗著它不能說人話和人辯解「子非魚」

真的不要說是為貓好


不算吧。虐待應該是讓其長時間處於痛苦之中,絕育應該和太監差不多,太監就心裡會受折磨,嗯而貓應該是沒有複雜的心裡的,所以就不算啦。

但是這裡譴責雙標愛狗貓人士。


應該算虐待,單方面強加給動物的主人意識。

假設奴隸主覺得手下奴隸繁殖太快,於是路邊找個醫生把奴隸腌了,然後告訴奴隸,我是為你好,這樣你就不用為情所困,全心全意服務於我。


只論行為的話,絕育讓貓狗的慾望得到抑制,從而使它們能健康成長


發情不給配的話,你養一隻就知道他們多麼痛苦了,絕育是無可奈何,我真心希望能有無副作用的寵物避孕藥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