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思考至此,心想两者虽有联系并也能互取其益,但其领域成果的表现形式上还是存在著较大的区别,做这样的区分是否可行?


以现有的学科分类来看,这是错误的划分。要清楚的一点是,总学科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自然科学,另一是社会科学(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无论是文学理论,还是文学创作,都属于文学学科,都属于社会科学。


一点不负责的想法,仅供交流用。

首先,我们来理清楚「文学理论」和「文学创作」的关系。

我们绝不能凭靠个人的感觉,个人的经验来对文学理论的范围进行一个划分。文学理论本身应当根据文学本体,也就是文学存在的根据,来阐明文学的基本特征和一般特征。故而,我们简单粗暴一点的说,文学理论就是从理论上阐述「什么是文学」。并在此基础上,对文学自身的规律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与探索。

而正巧,文学创作则是文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课题之一,它关心的是文学活动中创作主体、创作心理、创作的形式与风格的问题。文学创作也和文学接受、文学文本、文学批评、文学活动等诸多单元构成了文学理论研究的格局。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文学理论包含著文学创作的内容。如您所说,两者的关系是极为紧密,缺一不可的。

那么我们进一步探讨他们所处的相关领域。但在交流这个问题之前,我希望我们先摆正一个态度。

1.如同童庆炳所言「文学是一种具有审美特质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一种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必然会受到诸多情况的诸多影响,我们绝不能用绝对性的态度/语气对文学作一个下定义的行为。那似乎会让我们陷入庸俗社会学的泥潭中去。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员,其必然在多个方面接触、受作用并反馈给其他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就为我们研究文学本身提供了多个视角——无论是将其视为与人生、道德、性别、阶级、种族、政治、经济、文化、传播等等共同作用的广义的文学,抑或是将其仅仅视为仅由审美关系所决定的、狭义的文学。用单独的一种视角来对待/批评文学所身处的领域,都并不是一种明智的行为。

故而,面对文学理论本身与文学创作所身处的学科领域,我们必须将其辩证的看待。即,以不同的视角来对文学理论【含文学史学】进行探索与研究,其得到的领域所属,我相信亦是并不相同的。

面对这个问题,文学理论似乎属于社会科学领域,但我们并不能忘记,从某种单纯的以审美的理解心理来对其进行剖析,其领域所属似乎又与艺术攀上了更多的瓜藤。而相反,当我们分析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对创作主体的创作欲望、创作心理、创作经验、创作过程进行探究的时候,也许会不自觉的将其与社会科学所属的领域所挂钩。

所以,我个人,仅我个人浅显的认为,这个问题是值得辩证的进行思考的,文学毕竟不是一潭死水,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若要对其进行深刻的研究,必然要从社会本身的诸多不同视角去考虑有关问题,而根据不同的探究视角,其所属领域也是有待商酌的。


倘若把它们放在绝对客观的层面上,那应该是对的。文学理论和历史学科或理工学科的理论相较来说没有本质的差别,都是从现象中归纳本质,参与其中的理性大于感性。它并不适合体现个人的差异性,而这一点,对于艺术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但世上没有绝对客观的角度,文学理论和其他学科理论不同的是,它从中归纳本质的现象是文学作品。文学作品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主观的东西了,从文学的创作到欣赏,每一个环节都是人类心灵的闪光。它是理论,但比其他的理论总少了一些刚硬的说一不二,柔化它的正是千古作者们洒的斑斑血泪。

所以,以一个活生生的人来说,它们不能分开的那么彻底。什么事一沾上文学,它就彻底不了了。


泻药。

窃以为无法成立。忘了哪位先生说过一句话,大意是讨论文学史时不能离开文学批评史。这句话大概可以作为这个问题的回答。

以明诗为例,自台阁至云间虞山,诗派代兴,作诗莫不以理论先行,或重格调,或抒性灵,当是时,所谓文学创作与文学理论实难分你我。


个人认为不可以,不能粗暴地隔断联系。


文学理论是指文艺的三个门类,指的学理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文学创作是作家经过深思熟虑,精心思考,精心创作的一种精神产品,是作家用生命写作,创作出自己独特的思想情感,心路历程,生活体验以及审美体验,通过作品,塑造完整的文学艺术形象,创作出可供读者欣赏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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