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年男方父母出了很小一部分首付买了房,当时房产证上就写了男方父母的名字,贷款一直就是我们还,现在我父母要求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可男方不同意,说提的要求无理。


不是无理,而是非常合理,要么加名要么签订财产协议,就房产出资情况进行说明进行公证。

房子婚前购买房产证在男方父母名下,如果贷款也是以父母名义还贷的,婚后还贷是以现金存入父母账号的话,不是转账,女方真要小心了,男方家好算计,房子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

如果夫妻离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还贷,房子与你夫妻二人一毛钱关系没有。

如果有出资证明,还贷部分最多以借贷的形式给男方父母还贷,相当于以夫妻共同财产借钱给男方父母买房。离婚也是最多对借贷的钱分割一人一半,房子增值部分与夫妻无关。


没错的,如果他不加你的名字,你就说以后房贷你自己还,生活费就用他还贷剩下的钱来供他自己生活,钱钱两分明,你不占他便宜,也不能被他无道理地索取。


如果你们自己住,可以付租金,不还房贷。或者去外面住,但这些都是需要你老公和你一边才行,估计怎么他都不会同意,毕竟都损害了他的利益。

你可以把自己的收入存起来(最好能让外人觉得你都用完了,肯定不能存自己账号,自己想办法吧),把你老公的收入用于一切开支。


没错,这种情况最好做个婚内财产协议书。


没有错,但是我觉得男方肯定不会加你的名字哈哈哈因为我跟你一样的状况


没错吧,这个婚前就该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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