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個寺廟不行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講一個我自己親身見到的一件小事。

2015年4月,我在南昌中轉,期間我去了南昌的佑民寺。

佑民寺在南昌的鬧市區,是禪宗赫赫有名的「洪州禪」的發源地。

寺廟不是特別大,但是香火很旺,造像工藝很強,建築也比較莊重典雅,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因為時間有限,禮佛完,很簡要的逛了一圈,看了一下建築和造像,就打算離開。

出門的時候看到了以前在寺院從來沒看到的一幕:一個僧人正在怒斥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穿著海青,看穿著應該是居士。

細聽一下,大概是老太太引遊客燒了一柱30塊錢的香(2015年第一次去時香花券才2塊錢,送三柱清香,2017年第二次去免費了),還教那個姑娘許願的儀軌。

僧人恰巧遇到了,就怒斥老太「為老不尊,這麼大年紀了還干這麼齷齪的事,花30塊錢你能保佑別人發財嗎!」

儘管僧人犯了嗔戒,但是這才是真正的寺廟,真正的僧人。

佛經中沒有「許願」「還願」一說。

但是有「發願」一說,比如《阿彌陀經》:「舍利弗。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所以者何?舍利弗。我見是利,故說此言。若有眾生,聞是說者,應當發願,生彼國土。」

佛經中的「願」,是與修行有關的,比如四宏誓願、十大願。

四宏願: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盤者令得涅盤(《法華經》卷三)。以上即是四弘誓願,翻譯方法不同,簡單說就是:發願斷除煩惱,發願成就佛果,發願修行佛法。就是以自己的能力和行為,發願去達到某個目標,祈求佛菩薩幫助和圓滿願望。

十大願: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十種廣大行願。何等為十?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恆順眾生。十者、普皆迴向(《華嚴經·普賢行願品》)。

民眾的「許願」的願大多都是與利益有關的,比如求陞官、求發財、求學業進步、求高中、求姻緣、求健康等等。

這種許願,與信仰沒有太大關係。

「請菩薩保佑我升官發財,願成之後,我會怎麼樣來報答菩薩。」

如果願成還有還願,完全就是一場「交易」。

如果人人許願都能實現,那這個世界將會沒有「八苦」,人人都能心想事成。

這可能嗎?

去寺廟許願,應當去許「清靜願」而不是「功利願」,應當為自己的心安而許願、為幸福而許願,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現實利益而許願。

回歸正題,一句話回答:

還願,可以是去許願的地方還願,也可以是去就近自己方便的地方還願,沒有具體的要求。

準備的說,各地都有自己不成文的規矩。

但是去哪裡還願,菩薩不會在乎的,在乎的只有寺廟而已。

說到底,許願和還願,只是我們凡人的「一廂情願」而已。

隨時保持一顆虔敬心,才是最好的許願。


這個事情正好我知道。

有年我妹妹找到我,她去九華山的時候,在地藏菩薩那裡許過啥願,說是成了,要還願。這願成了,但是她去不了九華山,問我該怎麼辦?

我就告訴她觀音廟那裡有一個地藏殿,然後選好日子,我給她寫好了儀軌,按照儀軌禮拜念誦,再把不能去到九華山的情況跟菩薩說明清楚,該添油添油,該如何做,都做好……這樣子就還願圓滿了。

在修行途中,我們要懂得一個道理,就是:緣起性空,性空不壞緣起法。

這樣就是理事無礙。

備註:主要要搞清楚這個許的願具體是什麼情況,才好對應完成之。

做事情是需要有靈動性的。

以上。


 仁清法師:有一個佛弟子,在南方許了個願,這個願沒有還,他就調到北方了。然後他很苦惱,他不可能因為幾十塊錢再跑回去,而後他就問怎麼辦?我問他:「你當時的願發的是我必須給這個(特定的)寺院某個東西呢?還是我要給寺院某個東西?」他說:「當時我是講的,要給寺院某個東西,並不是必須給某個寺院什麼東西。」我說:「好了,天下的寺院都一樣。」給任何寺院都可以,都是在還願,都是一樣的。


你當初怎麼許願的就怎麼還願,同寺院不同寺院皆可,佛法僧三寶,恆通十方界。


淘廟app,讓天下沒有還不了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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