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0年1月發年終獎,但是把其做成月正常薪金,會不會導致2020年後面所有的月份個稅提高很多?
對於大多數來講,年終獎與工資合併,並不會導致多交稅,有可能還會少交稅。
但是,對於是否合併,選擇權在個人,而不在單位,更不在單位的財務人員或人事人員。
1月份就把年終獎合併到工資,對於多數人來講,至少在1月份會少繳稅甚至不交稅;但是,麻煩點在於個人如果後期收入較高,年度彙算時需要將年終獎分開時,就比較困難,需要單位去稅務局進行更正申報,會比較麻煩。
把年終獎單獨報稅,當月肯定是會交稅,甚至有可能多交稅。
關於年終獎是否合併的問題,請看我之前分享的文章:
彭懷文:一文說透:年終獎是單獨計稅還是併入綜合所得計稅,以及如何避開「雷區」?zhuanlan.zhi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