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首先需要明確,並不是所有人都需要進行個稅彙算清繳的。

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 2000 元以上 1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一、無需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情形

如果2019年度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如果為居民個人,且2019年度取得綜合所得時扣繳義務人已依法預扣預繳了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不辦理年度彙算,且不會有什麼後果:

1. 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的;

2. 2019年度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

3. 2019年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和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一致的;

4. 不申請退稅的。

二、需要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情形

如果您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您就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1.您屬於稅法規定的中國居民個人;

2.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多項;

3.按年綜合計稅後需要申請退稅(自願放棄退稅除外),或者應當補稅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您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高於 12 萬元且應補稅金額高於 400 元;

(2)取得收入時,您的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如還有個稅疑問,可以諮詢優稅貓。

發佈於 2020-04-02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51個稅51個稅?

已認證的官方帳號

其實,未按規定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後果如下:

第一種:退稅

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彙算清繳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51個稅管家提醒,放棄退稅,不用辦理年度彙算申報哦!

此外,放棄退稅之後,可以在稅收徵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

第二種:補稅

相比退稅可放棄,補稅是必須要補的!

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最後,51個稅管家為大家普及一下【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

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也無需補稅:

1、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彙算補稅

2、年度彙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

換句話說:如果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且不符合可免於辦理年度彙算補稅情形的,應當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彙算申報並及時補繳稅款。

發佈於 2020-06-15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前川稅務前川稅務微信搜索小程序:省點稅個稅彙算清繳,一鍵省稅,輕鬆容易

有些情況,需要做,有些情況不需要做,這個關注我,後續我們會推出測算條件。

如果不需要做那就沒事了!

如果是需要做但是沒做的話,就有意思了。

前幾天的國務院會議補繳少的人也不用彙算清繳,但是數額還沒定。

但是一旦超過了這個數額,你必須要彙算清繳,補稅,否則就是逃稅!!

輕則補繳稅款,繳納罰款滯納金,重則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嘛,如果要是退稅,退稅採用的原則是自願原則!也就是說如果你需要退稅,然後你不去彙算清繳,國家是不給你退的,認為你是自願放棄了退稅的權利。

也就是,你欠了國家的錢,你必須交,不然的話後果很嚴重,但是國家欠了你的錢,你可以選擇不要!


其實,未按規定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的後果如下:

第一種:退稅

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彙算清繳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51個稅管家提醒,放棄退稅,不用辦理年度彙算申報哦!

此外,放棄退稅之後,可以在稅收徵管法規定的期限內重新申請退稅。

第二種:補稅

相比退稅可放棄,補稅是必須要補的!

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最後,51個稅管家為大家普及一下【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

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申報,也無需補稅:

1、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但需要年度彙算補稅

2、年度彙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

換句話說:如果年度彙算需要補稅且不符合可免於辦理年度彙算補稅情形的,應當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彙算申報並及時補繳稅款。

發佈於 2020-06-15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前川稅務前川稅務微信搜索小程序:省點稅個稅彙算清繳,一鍵省稅,輕鬆容易

有些情況,需要做,有些情況不需要做,這個關注我,後續我們會推出測算條件。

如果不需要做那就沒事了!

如果是需要做但是沒做的話,就有意思了。

前幾天的國務院會議補繳少的人也不用彙算清繳,但是數額還沒定。

但是一旦超過了這個數額,你必須要彙算清繳,補稅,否則就是逃稅!!

輕則補繳稅款,繳納罰款滯納金,重則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嘛,如果要是退稅,退稅採用的原則是自願原則!也就是說如果你需要退稅,然後你不去彙算清繳,國家是不給你退的,認為你是自願放棄了退稅的權利。

也就是,你欠了國家的錢,你必須交,不然的話後果很嚴重,但是國家欠了你的錢,你可以選擇不要!


有些情況,需要做,有些情況不需要做,這個關注我,後續我們會推出測算條件。

如果不需要做那就沒事了!

如果是需要做但是沒做的話,就有意思了。

前幾天的國務院會議補繳少的人也不用彙算清繳,但是數額還沒定。

但是一旦超過了這個數額,你必須要彙算清繳,補稅,否則就是逃稅!!

輕則補繳稅款,繳納罰款滯納金,重則甚至要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嘛,如果要是退稅,退稅採用的原則是自願原則!也就是說如果你需要退稅,然後你不去彙算清繳,國家是不給你退的,認為你是自願放棄了退稅的權利。

也就是,你欠了國家的錢,你必須交,不然的話後果很嚴重,但是國家欠了你的錢,你可以選擇不要!


到這個時候,不知道個稅年度彙算的朋友已經很少了。

還記得三四月份大部分自然人做個稅年度彙算的那個段子:「一通操作猛如虎,結果補稅兩千五。」

氣得好多人要卸載個稅APP。

如今馬上要6月30日了,多地稅務機關也紛紛發通知給單位或員工個人,提醒大家在本月截止日期前做好2019年度的個稅年度彙算:

小億要說的是,退稅不要也就罷了,但補稅的必須行動起來了。欠國家的稅,輕則被稅局責令限期補繳,重則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以後要是上了老賴黑名單,到時可能連高鐵都坐不了。

現在這階段,個稅彙算和前兩個月會有所不同。

不同在哪裡?

4月30日前,可以委託單位幫你辦理個稅彙算;

5月31日前,部分員工申請退稅可以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退稅;

但現在已經到了6月份,以上兩種法子都已經過氣了,必須老老實實進行標準申報。

雖然現在已經不能委託單位代辦和簡易申報,不過明年還是可以的。

提前一年給大家提個醒:

明年如需委託單位代辦個稅彙算,按今年的文件來看,應於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

全年綜合收入額沒超6萬且有預繳稅款的,可以通過簡易申報申請退稅,只需簡單填寫或確認您已預繳稅額、本人銀行賬戶信息,即可快捷申請退稅時間,但只到5月31日。

對於今年,離6月30日還有幾天,那些還沒有做個稅年度彙算的則需要抓緊時間看看自己是不是要補稅或者退稅了。

現在個稅彙算也很簡單,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打開,根據頁面的指引一步步地填下去即可。在大家打開App前,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有三種情況可以不進行個稅彙算:

1、放棄退稅,可以不彙算;

2、年收入不超過12萬,不管需要補多少稅,都不用彙算;

3、補稅不超過400元,不管你收入多少都不用彙算。

如果你是以上3種情況,APP都不用下載了。

注意: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那哪些情況需要補稅呢?

1、重複減除6萬/年的基本減除費用

例如:

① 小億兩家單位領了工資,預繳個稅時都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

② 小億年中時候換了工作,舊公司已經減除了一部分基本扣除費用,新公司沒以前的信息,當年還是按6萬元/年扣除的。

2、年度收入加總後稅率跳檔

例如:小億除了工資以外,還有勞務報酬、稿費、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收入,全年加一起計算時金額稅率比預繳時跳檔了,要補繳稅款。

3、沒有預扣預繳個稅

例如:小億領了工資、勞務報酬等綜合收入,公司沒有幫小億預扣預繳,只能在個稅年度彙算時補交。

總結

總而言之,個稅APP還有兩周就過氣了。退稅的別放棄,蒼蠅再小也是肉,補稅的別肉疼,小億巴不得能多交點個稅,因為交的多,說明賺的多呀!

發佈於 2020-06-22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51社保51社保?

已認證的官方帳號

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彙算後果怎樣?

(一)如果您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果您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1.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警報拉響:

(1)總以為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卻忽略了截止期限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醒醒了,抓緊申報!

(2)進入個稅APP,發現已有「預填數據」,自以為就不用申報了。

其實,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並不能代替您的申報義務。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最終自己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3)錯誤地以為自己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補稅的情形: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彙算補稅不超過400元;而忽視了必須具備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前提條件,若不滿足這個前提條件,您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4)自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動作」。您可以通過個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查看已申報記錄,此處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三個菜單,均可點開查看申報記錄詳情。

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已完成」標籤,說明您已完成申報;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紅色的「未完成」標籤,則說明您存在未申請退稅或未補稅的情形。

在未完成狀態下,如您對已申報結果無疑問且存在退稅的,請點擊「申請退稅」,如您需要補稅,也請及時完成補稅,這樣纔算100%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哦!

友情提醒:倘若您綁定的銀行卡不符合相關要求,完成申報並申請退稅後又未及時關注退稅進度情況,會造成退稅不成功。這時,您需要更換銀行卡,重新申請退稅。

2.不如實申報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重要提示:

(1)擅自刪除「預填報方式」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或進行虛假申訴,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2)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而擁有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3)取得綜合所得項目收入,支付單位未預扣預繳申報,個人也不自行追加填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4)錯誤修改預填的「三險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編造專項附加扣除、減免稅項目,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5)虛增已繳稅額、免稅收入,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瞭解更多,請關注公眾號:51社保網)

發佈於 2020-06-18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一劍東西分南北一劍東西分南北

首先,區分是不需要做,還是被豁免不用做,還是應做不做。

需要匯繳的情形有下:(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另外,2019 2020這兩年,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免除彙算清繳義務。

應匯繳不匯繳的後果,說不好,依據徵管法規定,不報送納稅申報,編造,偽造虛假計稅依據,導致少繳稅款的,是偷稅,稅務機關應依法追徵稅款,並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的0.5-5倍的罰款,還有按日計算每日稅款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金。

問題在於是否會發現你,這個就說不好了,看運氣了,還要看你的信息是否金額過大,稅務機關有沒有注意到你,你自己夠不夠典型。還要看總局的要求嚴不嚴,現在這是未知數,剛開始,工作量巨大,有沒有空去揪你,說不好。


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彙算後果怎樣?

(一)如果您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果您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1.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警報拉響:

(1)總以為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卻忽略了截止期限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醒醒了,抓緊申報!

(2)進入個稅APP,發現已有「預填數據」,自以為就不用申報了。

其實,預填申報數據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服務,並不能代替您的申報義務。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對預填數據進行確認、補充完善,最終自己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3)錯誤地以為自己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補稅的情形: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或年度彙算補稅不超過400元;而忽視了必須具備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前提條件,若不滿足這個前提條件,您仍然需要依法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4)自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動作」。您可以通過個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查看已申報記錄,此處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三個菜單,均可點開查看申報記錄詳情。

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已完成」標籤,說明您已完成申報;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紅色的「未完成」標籤,則說明您存在未申請退稅或未補稅的情形。

在未完成狀態下,如您對已申報結果無疑問且存在退稅的,請點擊「申請退稅」,如您需要補稅,也請及時完成補稅,這樣纔算100%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哦!

友情提醒:倘若您綁定的銀行卡不符合相關要求,完成申報並申請退稅後又未及時關注退稅進度情況,會造成退稅不成功。這時,您需要更換銀行卡,重新申請退稅。

2.不如實申報導致不繳或少繳稅款

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重要提示:

(1)擅自刪除「預填報方式」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或進行虛假申訴,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2)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而擁有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3)取得綜合所得項目收入,支付單位未預扣預繳申報,個人也不自行追加填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4)錯誤修改預填的「三險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編造專項附加扣除、減免稅項目,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5)虛增已繳稅額、免稅收入,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瞭解更多,請關注公眾號:51社保網)

發佈於 2020-06-18繼續瀏覽內容知乎發現更大的世界打開Chrome繼續一劍東西分南北一劍東西分南北

首先,區分是不需要做,還是被豁免不用做,還是應做不做。

需要匯繳的情形有下:(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另外,2019 2020這兩年,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免除彙算清繳義務。

應匯繳不匯繳的後果,說不好,依據徵管法規定,不報送納稅申報,編造,偽造虛假計稅依據,導致少繳稅款的,是偷稅,稅務機關應依法追徵稅款,並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的0.5-5倍的罰款,還有按日計算每日稅款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金。

問題在於是否會發現你,這個就說不好了,看運氣了,還要看你的信息是否金額過大,稅務機關有沒有注意到你,你自己夠不夠典型。還要看總局的要求嚴不嚴,現在這是未知數,剛開始,工作量巨大,有沒有空去揪你,說不好。


首先,區分是不需要做,還是被豁免不用做,還是應做不做。

需要匯繳的情形有下:(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另外,2019 2020這兩年,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免除彙算清繳義務。

應匯繳不匯繳的後果,說不好,依據徵管法規定,不報送納稅申報,編造,偽造虛假計稅依據,導致少繳稅款的,是偷稅,稅務機關應依法追徵稅款,並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的0.5-5倍的罰款,還有按日計算每日稅款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金。

問題在於是否會發現你,這個就說不好了,看運氣了,還要看你的信息是否金額過大,稅務機關有沒有注意到你,你自己夠不夠典型。還要看總局的要求嚴不嚴,現在這是未知數,剛開始,工作量巨大,有沒有空去揪你,說不好。


我來寫個言簡意賅的吧。。。

4月初,北京、河北、天津也可以彙算清繳申報了,目前全國只有湖北尚未開通。

個稅彙算申報清繳,簡而言之,就是你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裏【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一欄,如實填寫申報,大部分人就能獲得國家的2019年度的退稅。對,是退給你。

在2020年這個不咋太平和景氣的開年,能有點回頭錢突然降臨是不是也很開森。

但是,注意,我說的是大部分人。而不是所有人都會都有收到這次的「蓐羊毛」福利哦……

不僅不會得到羊毛,還存在一部分人,在申報填寫過程中發現,你、需、要、補繳。

為什麼又有補繳的?必然有各種林林總總的原因。比如,可能之前公司沒有按照全額繳稅,或者你有不止一份收入,或者中間換工作,兩家單位報收入有重疊等等。

這就面臨另外一個問題,我不補繳,當沒看見,行麼?

答案是,不行。

因為,退稅的錢可以不要,屬於自願,但補稅是「依法」的義務(手動狗頭)。除了符合規定可以不補稅的人,其他人都得補,不補會被納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哦,還可能有行政處罰。

所以,每一位小夥伴都需要登錄APP進行彙算申報,看看你是該收錢,還是要補錢。在提交申報前一步,就能看到你是【應補金額】還是【應退金額】。

如果你是應退,又是土豪,你可以任性不點下一步直接關閉頁面,錢貢獻給國家。

有的人就很糊塗啦,這個到底咋算的。退錢退的不一樣,不退的還有補繳的。

我通過做一些功課,給大家簡單理一下這個原理。有不對的地方,歡迎高手指正。

就是上圖,,你的全年收入減去6萬,再減去專項扣除(指的是你的五險一金),再減去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你在APP裏提前填寫的租房、房貸、子女教育、老人贍養等可以扣除的錢),再減去其他扣除項(我猜測,大多數人都跟我這個圖一樣到3減,沒有4和5)。

都減完之後,剩下的數額,比對下圖,逐級乘以對應的比例,再減去右側速算扣除數,就可以算出你實際全年應繳的稅了。

那國家也是很體恤勞苦大眾的,有兩種情況,你可以大搖大擺不去補這個錢:

要麼你年總收入沒到12萬,要麼你彙算完該補稅的金額沒超400元,否則你都需要按照APP提示的金額,自動補繳。

意不意外?

【我是尤尤,業餘寫字,觀察思考,一家之言,冷靜喫瓜,個人公眾號:隱夢尤寫字的地方。分享各種煙火裏的物質、精神、熱點】


個稅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指南

個稅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已經從2020年3月27日正式開始,截止時間2020年6月30日。為了方便大家申報,本人整理如下操作步驟,供大家參考。

一、簡介:1.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如有除工資薪金外收入的,自行填報;2.如果操作下列流程後顯示個人在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應補稅額不超過400元或者應補稅金額為零的或者不申請退稅的不申報

二、操作步驟

第一:登陸個人所得稅app選擇個人中心綁定銀行卡,並等待銀行返回核驗結果,一般十五分鐘內會顯示已核驗(此卡用於個人所得稅的退稅和補稅)。

第二:如果2019年度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大病醫療費用支出需要先進行該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指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醫保目錄範圍內自付)累計超過1.5萬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萬元內據實扣除)。

第三:進入首頁點擊常用業務中的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業務開始進行綜合所得年度彙算(需確保個人所得稅app處於登陸狀態,不然無法操作)

第四:進入申報界面後點擊「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

第五:進入下個界面後閱讀相關提示後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進入下一步

第六:進入標準申報界面後確認信息點擊下一步進入

第七:進入收入和稅前扣除界面後,若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其他收入則自行如實填寫。確認信息無誤後點擊下一步

第八:進入稅款計算界面後點擊提交申報(如果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可不進行申報;如果欠稅金額小於400元,可不進行申報;如果放棄退稅的,可不進行申報

第九:提交申報後需要退稅的點擊申請退稅,選擇退稅的銀行卡並點擊確定。

第十:之後頁面顯示提交申請成功,正在稅務審核中,稅務審核一般需3-7個工作日,至此完成申報。經瞭解,退稅的則在若干個工作日後自動退回個人綁定的銀行卡;補稅的,若干個工作日後下發通知,並需自己操作交款補稅。

原文來自GZH:lynn的書架,歡迎關注


是會影響個人信用的。如果需要貸款,信用會影響審批。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