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失去重力場作用還受重力嗎,為什麼失重解釋為物體失去重力作用?
失重是物體與所處的空間的加速度相同,並非不受重力,不受力或重力就沒有「加速度」之說了。失重並非失去重力作用,而是相對於所處的空間失去相互作用之力。
任何加速度都等同於重力場,任何重力場都等同於做加速運動
不受了,因為,物質重力的大小與空氣的壓力有關係。
的確如樓上幾位大大所言:重力不存在。已經是廣義相對論提出後,不爭的事實。(覺醒的人,已經放棄討論這個字眼)再來,就好辦多了!
謝邀
1。物體失去重力場作用就相當於電荷失去電場作用,自然是不受重力了。
2。題目中的描述是錯誤的,失重可以理解為物體失去了重量,重力G=萬有引力F=mg,m為質量不變,g為重力加速度。一般情況下,我們認為是全部的重力提供重力加速度。
(高中階段以下僅能用于思辨,選擇題,填空題等)
重力(即萬有引力)只有那麼多,提供一個作用就少一部分,常見的重力提供三個方面作用,重量,加速度,向心力(特殊的加速度)。
在失重情況下,重力不再全部提供重力加速度,即不再只充當賦予重量的作用,而是分出一部分(包括全部)去提供了其他作用,例如加速度,向心力等。
物體自由落體中失重是因為全部重力提供了加速度,
比較常見的有:
空間站中物體失重是因為全部重力提供了圓周運動的向心力,用於不斷改變速度方向,所以會感到物體「沒有」重量,即失重。
電梯向下啟動失重是因為小部分重力提供了向下的加速度,提供重量自然減小,即失重。
物體位於赤道重力加速度較小,主要也是因為極小部分重力提供了物體隨地球自轉的向心力,所以物體從高緯度運送到低緯度時,重量會變小,就有了跨國運送黃金最後虧損的事例,這也是特殊意義的失重。
如果稍微了解過一點相對論的思想,在廣義相對論中有一個很有用的等效原理。
偉大的愛因斯坦,假想了一個空曠空間,有一部升降機,人處在其中,這時,人並不能分辨升降機是在加速上升,還是處在一個重力場中,人只能感覺到地板對自己有一個支持力,即自己是有重量的。
由此得出,力場和與其相反方向的加速度是等效的。
理解這一點後,對於一系列超重失重的事例和題目,你可以直接將加速度a去除,添加一個與加速度方向相反,大小等於ma的力,
例如上面電梯向下加速的例子,有一個向下的加速度,可以去掉這個加速度,添加一個向上的力,可想而知,這個力抵消了部分重力,物體自然變輕,失重。
如果理解了這些,對於一些計算怪異受力怪異的怪題,相信會事半功倍(我還記得高中老師講一黑板同學們依然不懂而我直接看出答案的情形)。
但是再次強調,只能用於選擇填空,需要過程的題,老老實實受力分析。
寫的有點多,而且很亂,我儘力把我一般的思考過程拿出來,相信會對你理解這個概念有所幫助。有什麼問題大家可以探討。
物體失去重力場作用自然就不受重力了
失重解釋為物體失去重力作用是錯誤的
我來扯一下。
失重不是一個嚴謹的概念,是從感覺出發的說法。
說物體失重是指它自己感覺自己重量變小了,甚至完全感覺不到自己重量了。這可能是它正在重力場中做落體運動,重力耗費在使它產生加速度上邊,所以感覺重量小了。也可能是它周圍的重力場突然減弱或消失了。
失重並沒有解釋為失去重力,只是感受不到重力的存在,比如在自由落體運動中,重力是用來產生下落過程中的重力加速度,在天體運行中,重力是提供星體旋轉的向心力,這些情況下的物體都是完全失重狀態!
根本就不存在重力場!自由落體和圓周運動一般就認為是失重。失重也不是不受重力,或者說本來就不存在重力這種東西,一切只是空間的壓縮,我們只是感受到了地面的支持力而已
物體失去重力場當然也就沒有重力了。沒有人會把失重解釋為物體失去重力,這樣解釋的人肯定是沒有看過高中物理課本。失重是指物體在地面附近由於具有向下的加速度而對接觸面的壓力或是懸掛物體的拉力小於重力的現象,如果豎直向下的加速度大小等於重力加速度g,則物體對接觸面的壓力或是懸掛物的拉力等於零,這種現象稱為完全失重。
失重不是向下的加速度大於重力加速度嗎?我高中白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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