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名父亲,将女儿扔下山崖。

我想知道,这种行为有什么后果。怎么才能阻止类似的家庭伤害自己的孩子


肯定两个法律都触犯了啊


讲一个故事吧

我们这边在18年过年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除夕夜的时候一个父亲把自己的三个孩子杀死了,最大的不超过十二岁,最小的四岁。把孩子扔在山洞里三天后,有一个还没死就把他掐死了。

之后拍了照片发给了自己的老婆,他老婆报了警,警察给他的父亲看了照片之后,活活气死了。地标不讲了,甘肃的一个小县城,事件基本只有当地人知道。我放个截图,想了解的人可以搜一下。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讲这个故事,只是想说不是所有的人都配得起父亲这两个字。


没有人性,我的孩子是女孩,我爱她胜过自己的生命。老公也是,我们尽力保护她,护她健康成长,其实公公婆婆喜欢男孩,但是自从有了她,大家的观念全都变了,觉得女孩更好。我觉得孩子没有男孩好,还是女孩好之分,都好,自己的孩子都爱,那么喜欢男孩的公公每天抱著女儿不撒手。我难以想像一个父亲居然将自己的女儿视如草芥,除了内心的冷漠,已经没有人性,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了,生而为人,却称不上人。


故意遗弃,可能是重男轻女,可能是家庭条件实在不好。但是,这位父亲一定是一个很消极,思想很绝望的人


恢复B超鉴性别吧,父母也有想要男孩还是想要女孩的自由。

再者这就是一个不守法的人,别什么都往重男轻女上套。


婴儿一旦出生,生命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故意残忍杀害婴儿生命的行为当然是可憎的,重男轻女的行为在某些人身上已经可耻到这个地步了,国家必须要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