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林俊杰,应该就是最近几周内吧,下载歌曲突然需要花钱了,以前听歌和下载都是免费的。

然后我就在贴吧里问这件事,被吧友清一色的吐槽我没有版权意识(他们好像都很懂的样子),如果说是为了保护版权,这个理由太牵强了,因为我觉得如果是为了保护版权,那就应该直接不提供下载服务,只能在线听,比如JJ的专辑《渺小的空间》在酷狗卖20块钱,如果它的版权就值20块,那我真的没话说。

我的版权意识就是,没有经过本人同意,不能把他的歌终于商业用途或者个人营销之类的,那才叫版权意识。而花钱下载是保护不了版权的。


花钱下载是经过版权方授权的,钱要给版权方一部分。


谁和你说没商业行为的,酷狗等软体拿歌手的歌曲来吸引用户,这不就是商业行为么。


这就是版权,这就是知识产权在中国的一个复苏这是好现象,这种现象可以激发大家创作的一个热情,然后让中国经济科技不会被别人或者被别人冒充,这种事很ok的ok的


版权,音乐人做音乐也是需要成本的,他们也要赚钱。所以在版权意识逐渐上升的今天,听歌也要收费了。

音乐版权意识在国内被发现的比较晚,这就成了各大音乐平台版权之争的必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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