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调度好是主要原因,但市级政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竟然不进行任何审查,致使同一公司重复购买同一标段,这种行为是否存在失职?

钱是小钱,电话沟通过程中对面俨然官老爷态度。我不太懂招投标法,只是觉得对方应该在发售标书时进行资格审查,却找不到依据,请各位支招。


没有办法,这完全是你自己的失误。


购买标书的资格以招标文件为准。一般招标文件中会写明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但最终权力是在评标委员会。像你这种情况,显然你是符合购买标书的条件的,代理机构既然卖给你第一份了,当然可以卖给你第二份,谁知道你是不是买了之后搞丢了呢?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啊!你说的政府采购部门,是指财政部门吧?更和财政部门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

贵阳花果园1期18栋1-226号专业做政府采购标书只做政府采购标书,


首先,政府采购部门依法并未违规;其次,出现这种情况反映出你公司市场/销售部门的信息共享可能存在纰漏


呵呵…这个我倒是不太关注…我倒是关注怎么作假?


既然要参与项目的投标,建议你抽空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从程序规定看,资格审查是评委会的职责,不是代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资格审查是针对到投标现场进行投标的招标人进行的。也就是说,你去投标,他负责审查你资格。卖标书,提醒你买多了是他人好,不提醒你也一点问题都没。毕竟有的人买了标书,遗失了的案例不是没有。况且,一般卖标书的都是招标代理,跟政府啊什么的扯不上关系的,他们卖标书能创收,肯定要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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