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射太原男子虐殺懷孕母貓事件

虐殺無主母貓確實不違法,但是讓很多人感覺強烈不適,所以道德層面上那個男人算不算不道德?

或者感覺強烈不適的人以自己的道德觀判斷男子虐貓,算不算不道德?


這種讓人不舒適的事有輕重。比如我看到一個胖次年輕女子穿著緊身衣,就和我姐姐說真難看覺得很噁心,這時候姐姐說,我是女的所以我能理解她,我們女的都追求喜歡美的,因為你是小傻男孩所以你不理解成熟丰韻女性的魅力。這就是禮上的一種違越。對一些人這是無禮的,但對另外一些人是正常奮鬥的

但虐貓這事【【【完全沒有這種兩面性】】】

現在算是【【【極端道德敗壞行為】】】

類似打父母逼要賭博費用,不學覺得應算作「輕五無間罪」

比如你可以喫老爆三和豬腳飯,在佛教師父的眼中就算相對不近佛的胡來行為,如果想學佛,師父雖然嘴裡不說什麼,但心裡感覺也不高興。但在一般普通人或者別教信徒眼中是很正常的事情。類似於比如有錢人會相對過的好一點。這便是人類罪孽。屬於一般生態暴力

可是虐貓是非正常殘殺,是一種輕度恐怖虐殺行為,是培養人的邪樂的

就連現在說的那種「十大殘忍菜」,比如 三吱 活煎鴨掌 生烤飲料甲魚,這類的

其實都被餐飲業的人們予以人道規則在進行消除了

現在是要對虐待動物進行立法

注意是虐待動物而不是虐殺動物

簡單說在道德規則上來說,如果真的對動物有慈悲那種心眼好,日後就會變得有很多享樂,從而得以極大佔有更多的物質

這些人的貪污意識太強,自己失權+情ku之後,就忍不住做這事,然後反而更加不滿足

因為天道的賞善罰淫規則很強的


謝邀。

道德就是在人際領域【即私人空間之外】以大家約定俗成的價值觀對個體行為進行規範。

所以道德有幾個特點:

1、針對人際行為,現代國家的存在依據就是保護個體的權利,所以相比我們的傳統,是道德要給個人留出空間,也就是說個人空間之內,不涉及他人的不應干涉

2、約定俗成,即是不是有違道德,不是你說了算的,而是大家覺得的、大家公認的。當然,由於我們發展速度太快,所以目前我們的價值觀也在發生著較大的變化,難以形成較為公認的看法,但總歸是相當數量的人的共識纔可以

3、道德還是一種規範,即如果你違背了,則大家就可以對你進行懲罰,當然道德不是法律,沒有強制力,而是以輿論監督、輿論批判的方式進行

縱上,如果大家認為我們對待生命應當尊重,尤其是寵物現在在我們生活中的位置已經遠遠超出了家畜,而將擬人化的情感向之投射,那麼類似私人領地也不能殺人,虐殺寵物自然也不被認可。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寵物到底的擬人還是擬物?我上面說了,現階段價值觀變化太快,大家肯定沒有形成較為一致的看法,但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這麼看,這種行為應該會被認定為不道德的。因為即便是擬物,我們傳統上也反對殘忍:

民胞物與

而即便是跳出題主所問,文明本就是體諒、體讓他人,就是尊重他人,就是善待他人。明知他人不適,還是強烈不適,還是很多人強烈不適,仍然要強為,而只為滿足自己的私慾,當然是不道德的、當然是不文明的、當然是要被批判的。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道德說的就是法律管不到的那部分行為規範,你說算不算?


道德就是人類社會中支撐社會運行的一個標準。它規定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界限。西方有學者說道德就是人類社會的羣體潛意識。是這個羣體潛意識讓你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道德不道德。當然類似的還有儒家的的」良知」以及」天心」。都一樣是說道德屬於與生俱來的標準。

不管哪種說法,意思都是你自己其實知道你是不是道德。道德的標準沒有那麼模糊,我們腦子裡就有。如果你意識不到自己的良知,那可能是因為我們的自大導致了我們的良知被矇昧。

你已經說了是讓人不適,那說明你的良知還在還在提醒你別人的不適,提醒你這是缺乏道德的行為。而你還在討論是不是違法,這就說明你的良知已經告訴你你的行為不對了,但是自私的一面讓你仍然我行我素。

所以王陽明才說要致良知。也就是在最小的念頭上靠近自己的良知。念頭動時就應該動起來。好的念頭立刻執行,壞的念頭立刻斬滅。


又跑題了,其實題主只想知道我做的很小的讓人討厭的事,算不算」缺德」。我覺得,一句話你常念誦一下,你就知道了。」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其實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裝個錄音機在做讓人不適的事的現場。之後回放,聽一聽人們罵了多少句」缺德」,你就知道了。


我是極度厭惡貓的人,愛貓人士的餵貓秀貓行為讓我強烈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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