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網上虐個清道夫,網上一陣「你真是個天使」的誇讚,如果有人虐流浪貓貓,就會被打上敗類的標籤,原因是清道夫是外來物種,野外可能會造成物種入侵,消滅其他魚種。

可是野貓也是繁殖能力很強,很能捕殺鳥類,造成生態失衡,為什麼弄死清道夫就是天使,弄死了貓就是敗類呢?


殺死有害的生物有什麼錯,管它是清道夫還是流浪貓,危害到土著生物,破壞生態平衡,就該撲殺。

但是為什麼要虐啊?虐殺一個生物有什麼意義啊?心理變態吧,還是腦子有病啊?一刀砍死或者藥物毒死或者淹死或者活埋我都覺得無所謂,只是走個流程,殺生就殺生吧。但是尼瑪的竟然還有人能從殺生的過程中或得快感,能一刀解決非要虐殺致死,不就是想要嘩眾取寵嘛,不就是想吸引眼球嘛,清道夫喫絕了其它魚,但是說到底也是為了填飽自己的肚子,他們最初也不是自己游到中國來的,還不是無知的人放生的?

我捉到食蚊魚直接把頭一掐身子丟去喂烏龜,是的我親手殘忍地殺死了魚,食蚊魚又是入侵物種,但是我從來沒有獲得過任何快感,我也不會宣揚我是在保護環境,烏龜喫不完的魚我會在魚缸裏好好地養著,也不會丟街上曬。

清道夫,流浪貓,都是錯誤的存在,但是其本身沒有錯。硬說是誰的錯,大概是袁隆平吧,這種行為不是喫飽了撐的是什麼?

回到正題,就是不可以虐貓,也不可以虐清道夫,什麼都不可以虐。我就是矯情了就是見不得鈍刀子割肉,我就喜歡看痛快的,而且我就是堅定地認為一切以快感為目的的虐殺都是變態行為。

以前有無知的人不負責任的放生,現在又有無聊的人以環保為名虐殺他們為樂,這些無知的無聊的人,比清道夫噁心得多。


謝邀!

撲殺沒有問題,問題在於虐殺!

絕大多數都不是極端動物保護主義者,或者更準確說絕大多數人都不是極端貓狗保護主義者,所以對於那些危害到了原生環境或者對人類的居住存在無法控制不可預估的潛在危險的,進行撲殺是理所應當的。

縱然從以人為本的理念出發,清理或者撲殺那些集羣的流浪貓流浪狗沒什麼問題,但是不要虐殺,更不要將虐殺過程拍下來還發到網上來,這麼做實質上就是變態,是對生命的漠視。流浪貓流浪狗本身並沒有錯,絕大多數流浪狗流浪貓在流浪前都是家貓家狗或者家貓家狗的崽,它們在流浪生活中只是逐漸恢複本性而已。

這道理放到清道夫身上也是一樣,清道夫屬於入侵物種,但是它們不是自己入侵過來的,究其根本還是人類自己導致的,被放生到野外,它們只是遵循自己的本性生存而已,何錯之有呢?我之前在某平臺撰寫了篇關於清道夫的文章,第二天我就刪了,因為實在是受不了各種冷嘲熱諷!清道夫該不該殺?答案是該殺,因為它們破壞了原生環境,但是請不要虐殺,給它個痛快就好了,更不要以虐殺為樂!

至於為什麼有些人唾棄虐貓的卻讚美虐清道夫的,這就要說到一些貓狗保護主義者的雙重標準了,或者是已經在潛意識裡影響了絕大多數人的觀念,那就是貓狗的生命之重已經遠遠超過其他動物,無限接近於人類自己本身的生命之重了,或許在一些極端貓狗主義者眼中,除了自己的生命,接下來就是貓狗的生命了。

說生命平等,這很假,人類本身就是萬物之尊,但是將人類排除在外的話,那生命平等確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問題,可能會有些差別,比如一隻螞蟻絕對比不上一隻貓,但是貓狗如今的地位確確實實被抬的太高了,不說動物,就說對其他的寵物來講是不公平的當然你自家養的貓養的狗你自己再怎麼寵也不過分,但是請不要去影響他人,也請不要試圖以自己的標準去對別人進行道德綁架!


不能發現一幫變態支持一個變態在做變態事,就覺得另外一個變態做的變態事就不是變態。

無論什麼生物,嚴重威脅生態都要科學滅殺(不包括人類,這個別槓,沒法說理),科學滅殺,不是虐殺。

1虐殺有很多不好的地方,虐殺的東西不能食用(例如兔子等可食用的),虐殺的東西極度恐懼會分泌毒素,肉就沒法喫了,所以厲害的屠夫殺豬都是一棍打暈,一刀放血,豬暈著就死了。

2而且虐殺動物要過度接觸,有的動物帶有疾病,會對人也是不安全的。

3效率太低。。。一般玩滅殺的都是大量的,工作量很大,都要講究效率。


首先,「虐」殺的行為肯定是不對的,不論你虐殺的動物是什麼,原因是:對你心理會有不利影響。而在部分國家,這一行為還會觸犯法律。雖然我們都知道有些動物的行為的確讓人深惡痛絕,並讓人有了想將挫骨揚灰的衝動……

至於為什麼「物種」一換,評論過萬,那是因為,部分人自作主張把貓狗的生命的重要性抬高了,變成了:自己生命&>貓狗生命&>他人生命,所以,你「虐殺」魚,他們暴露的是和傳視頻的一樣的破壞欲和施虐欲,而當虐殺貓狗,他們暴露的就是自以為的聖母心。

總結起來,就是雙標


除人外的任何生物

我指的是任何生物

無論是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

無論是草魚螞蟻瓢蟲蛆貓老鼠獅子老虎

當我們給其中的任何個體灌輸了「情感」

比如,這是一隻我從小養到大草魚

那麼他就是與眾不同的

別說他是條魚,哪怕是條蚯蚓呢

他承載著我的情感

於是他就有了額外的價值

這樣的魚,不能殺,因為他不只是一條草魚

除此之外的任何草魚

愛怎麼殺怎麼殺

愛怎麼虐怎麼虐

如果危害人類的生存空間?

愛怎麼殺怎麼殺

愛怎麼虐怎麼虐

如果是數量稀少,或者其他原因快滅絕了?

那就保護保護,能救就救

如果救不了滅絕了?

那就滅絕

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生物比人高貴

哪怕今天一隻熊貓要喫我,那國寶算個屁,該殺一樣殺。

問題在這個「虐」字

我的態度很明確

一個人,只要不觸犯法律,那他就是人類社會的合法公民。

如果憲法裏有任何關於虐殺生物的懲罰條例

那就依法辦事

如果沒有,那平心而論,用什麼來譴責這種行為呢?

只能是道德準則

但是問題來了,道德準則向來是用來約束自己的。

你可以善良謙遜懂禮貌,但是你不能指著別人鼻子破口大罵逼著人家也和你一樣善良謙遜懂禮貌。

遇到這種和你三觀不符的人怎麼辦?

你有權討厭任何你不喜歡的人,這是你的自由。

你不僅可以討厭,你還可以排斥,但是你不能報警把人家給抓了,警察也不會因為你討厭他就把他關起來。

只要不犯法,任何人都可以在這裡享用著所有和你一樣的權利

除非這個人把虐殺的過程,視頻,圖片等等發到了網上。

那性質就變了,這些內容必然的血腥,令人不適的,抵制不良信息在公眾平臺,是理所應當的。

那如果這個人就是自己一個人自娛自樂呢?

你可以抵觸,可以排斥,可以討厭。

這是你的自由。

同樣,只要不犯法,那這也是法律範圍內允許的他的自由。

你會因為踩死螞蟻被警察抓嗎?

但是如果你一邊踩著螞蟻,一邊拍照,錄像,然後用盡心思的蹂躪著螞蟻,拍出令人不適的作品。

被舉報下架是理所應當的。

話說難聽點,別說虐清道夫虐魚了,哪怕是虐老鼠虐狗虐豬虐羊,你只要做好了被人厭惡排斥的準備。

做完了別後悔被人討厭,因為你違背了大多數人都遵守的道德準則。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天經地義的。

違反法律就坐牢,違反大多數人的道德準則,就被大多數人討厭排斥。

遇到這樣的怎麼辦?

不喜歡就點下面的「不喜歡」「踩」感覺令人不適,血腥就點「舉報」

虐貓被下架被排斥被厭惡因為養貓的人多,看到貓就會忍不住聯想自己的貓,再加上貓這類的又會叫,有聲音,也會激起人們的同情心,保護欲。

清道夫本身有個有害物種的標籤,再加上又沒聲兒,長得醜,所以人們覺得ok,人們接受,人們不排斥你不厭惡你,你隨意。

要是這玩意是個毛茸茸可可愛愛,大眼睛還蠢萌蠢萌的,打了還會嚶嚶嚶的叫,還能聽人話,做出反應,你再看嘛。

其實這兩種生物都有一個共同點

除人之外的生物

只是因為人們的接納程度,就有了截然不同的對待模式,彷彿貓天生比清道夫高貴一樣。

終歸到底,最虛偽最雙標的還是人

我們逼著各類貓狗雜交反覆挑選出我們喜歡粉品種和類型,哪怕這樣的畸形兒容易得病是個腦癱甚至無法生育,都無所謂,只要我們喜歡,再來一句狗是人類的朋友

你試試去割你朋友的蛋蛋,你能活著回來我願稱你為最強。

還有蜜蜂,牛這類被壓榨一輩子還要被說勤勞的傢伙。

不過這也對

絕地求生把你和99個人放在島上,活下來的要麼最殘忍無情的劊子手,要麼就是奸詐狡猾的老硬幣,沒一個好東西。

地球上的物種可比99個要多啊

這場大亂鬥裏的冠軍,人類,怎麼可能是善良謙遜包容可愛的呢?

有那也只是對同類嘛,不愁喫不愁穿不愁住沒有天敵,哪個物種都能對同類和平共處

你的溫柔給同類OK,給其他物種也OK,逼著別人給,就不是一回事兒了。

最後總結,你虐殺,我排斥你,咱倆的自由

你發出來,我舉報你,也是我的權利

咱倆都沒違法,那就各玩各的,各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完事了。

違法了就進去,危害人類社會穩定的禍害有多少剷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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