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这两句话之间可以去掉那个的逗号吗?she cried sitting there.


谢邀。ppgood的解释没问题。


谢邀,状语的位置还是比较灵活的,Sitting there, she cried和she cried,sitting there感觉都可以,但是如果直接she cried sitting there的话个人认为也没有什么错,也不会有什么歧义,可能就是不太符合书写惯例吧。


完全可以加逗号。英文中状语(从句)放到句尾,比在句首和句中(句中)更具强调意味。加了逗号更强调,无论分词、从句作状语,概莫如此。其实从中文也能体会到。

例如,She cried loudly. 她大声哭。

She cried, loudly. 她哭了,哭得好大声啊!


题主能不能把上下文句子打出来,有原文更好分析。

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去掉逗号语法上应该没有错误。She cried, sitting here.是伴随状语。

同意楼上的翻译,如果是She cried sitting there.意思是她哭著坐到那里。

去掉逗号sitting there成了宾语。例如l dont remember lending your money.我不记得借给你钱了。这里lending…是宾语。

Sitting here,she cried.从伴随状语成为了时间状语,意思是当她坐到了那里,她就哭了。

现在分词作状语,分词的逻辑主语必须是句子的主语。


我觉得不可以去掉,sitting there 在这里是状语。她坐在那里,哭了。

去掉后 She cried sitting there(先不管有无语法问题). 变成了 她哭著坐到那里。


这个状语放在句首或句尾都可以,但是逗号都不能省。


都不去掉。这是习惯性用法多问题。


这种写法深刻地体现了一个观点——文学是一门艺术。

去掉逗号,或者是分词短语提前,语法都可以。但艺术效果一下子就没了。

本来是令人惊叹的艺术,一下子就变成了——艺术不能当饭吃,没有艺术我照样活著。

我的看法是,这个写法太绝,一点都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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