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事件无关。(示意图。图/TVBS)

新竹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日前因为老公小强(化名)的发票纪录,意外揭发对方外遇真相,愤而向前女友小圆(化名)提告并求偿50万元,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判决出炉。


判决书指出,小花和老公于2012年结婚,今年1月却意外发现老公有频繁购买保险套的发票纪录,因而假借老公手机玩游戏之名,发现对方竟和前女友的亲密简讯和对话。


小强坦言,自己趁小花过年回娘家过节之际,竟约前女友到家中恩爱,共度5天春宵,甚至在社区电梯拥抱接吻。小花认为小圆明知老公已婚,仍然发生亲密关系,为此饱受精神痛苦,愤而提告求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


对于指控,小圆辩称,和小强分手时闹不愉快,因此期间几乎无往来,未曾看过对方脸书,直到8年后再度重逢,男方主动约吃饭,也未提过是人夫身分,到住处也未见到婚纱照。


小圆坦言,今年1月间到小强家留宿时,曾帮对方DIY,5天后准备离开时,对方才说出自己已婚的事实。她说自己事后有致电正宫谈和解,甚至约对方见面道歉,认为自己是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伤害小花,无法接受索赔50万元。


经过调查,正宫提出证据指称,老公的脸书的确有载明已婚,且全家出游都会打卡标注对方,即使小圆没看过老公脸书,但家中分明挂有婚纱照,且浴室中有双人盥洗用品及女性保养品。此外,小强曾经在声明书坦言,小圆曾问他他「你老婆呢?这样你老婆不会发现吗?」


法院认为,上述证据都证明小圆称不知对方已婚的说词不足以采信,且双方都是30岁以上的成年男女,不可能不关心其婚姻关系,而留宿男方家数日,定会察觉客厅及主卧室的婚纱照及女性用品。认定小圆的行为,已破坏小花夫妻婚姻,且不法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考量两造学经历、经济状况等,判赔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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