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7日電)彰化縣溪湖鎮今年8月發生林男駕駛轎車衝撞超市造成妻子死亡,坐在後座子女1重傷1輕傷;檢方查出,林男與妻子在車上爭吵,遂故意高速行駛最後撞上超市,被依殺人等罪起訴。

根據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公佈的起訴書,今年8月19日,25歲林男駕駛轎車載著妻子陳女、2歲的女兒以及3個月大的兒子,行經彰化縣溪湖鎮西環路、福德路口時轎車突然失控,撞上路口旁的一間超級市場,警消獲報前往搶救,將卡在車內的4人救出,但林妻當場昏迷,送醫後宣告不治,坐在後座的2名子女1重傷1輕傷。

檢警發現,林男酒測值未超標,調閱轎車上安裝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卻發現林男和妻子在車內大吵,隨後轎車就撞上超市。

檢方查出,林妻不滿先生與女性友人有曖昧,將2名子女帶回孃家住,隔天林男約妻子帶小孩去看病,懷疑妻子有交情好的男性友人,趁機想要查看妻子手機被拒,因此出言恐嚇。

檢方指出,林男開車載著妻子、兒女,一邊開車一邊恐嚇對方,林妻作勢要打開車門跳下車,林男也死抓住妻子的手,不讓陳女下車;當轎車在國道行駛時,林男還故意偏離車道,作勢要撞匝道分隔島又閃避,陳女心生恐懼,哀求林男開回孃家,林男也曾把車停在國立溪湖高級中學前和妻子談判,但陳女強調無意復合。

林男又把妻子帶上車,一邊開車加速到時速140多公里,一邊出言恐嚇,沒多久,轎車就因高速失控撞上超市,造成陳女傷重不治,2歲女童頭部有外傷、肺挫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至於男童有兒童座椅保護,僅受輕傷。

檢方認為,林男對妻子陳女涉犯恐嚇、強制及殺人等罪,提起公訴,請求法官從重依殺人罪處斷;另對2名幼童涉犯殺人未遂罪,請求法官加重其刑。(編輯:謝雅竹)1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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