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卖艺乞讨的也付出了劳动,这样的捐助是帮他们还是害他们?在街头看到这些人总是难以作出决定。


我和老婆都是残疾人,我是双髋离断,左前臂也截肢了,下身瘫痪,大小便失禁,老婆是双脚畸形萎缩,只能蹲著,有时也躺著,我们现在就是以卖唱和摆个小摊为生,残疾人去乞讨也是没办法,但我们去卖唱比那些单纯乞讨的人可能还是好一些


宿舍园区门口老是会有两个老爷爷,京剧装扮唱京剧。很是和蔼的样子。放钱的时候会来一句俏皮的「谢谢咧小姑娘!」


我觉得我会很尊重卖艺的人,当然,我指的卖艺是真正意义上的「艺」,能够给其他人带来愉悦的,并且我不认为这个群体和路边的「乞讨者」是一类人,每次见到这类人,我或多或少都会支持一下,我有朋友就曾经在路边弹吉他赚钱,我觉得这只是一种生活态度,与其他行业一样,不分高低贵贱,他用他的艺术取悦你,你因为他的优美而付出,是正常的行为。

对于乞讨者,我觉得我会尽可能的分别对待,我觉得乞讨者有很多类别:一类是地铁里的那种大喇叭唱歌的,一般身体健全,有工作能力的,唱的很难听,我一般不会理睬;二类是身体残疾的,我觉得现在好多都是团伙性质的,所以已经很久没有给这类人钱了;三类是诈骗的,不用说了。


演奏演唱的不错,我会给…

写的不错,我更会给,因为我也是个卖字维生的…

磕头乞讨不会给…


卖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乞讨,是靠自己的手艺吃饭!


忽然来写这个回答,是因为想起了一个对我很重要的语文老师。她是我六年级的班主任,我至今还记得的小学老师名字的唯一一个人,叫刘丽红。

她在教育我们时,曾教导我们:

「我是不会给街上有手有脚却乞讨的人任何一份钱的。但是如果是在街上卖艺的人,我会观赏完后,给他应用的报酬。」

「这是他靠自己的劳动获得的。」

时过境迁,也许刘老师的话已不是那么清晰,我也未能完美地表述她的想法,但我却仍能理会她的善意。


当然了卖艺乞讨其实和现在网上的拍视频写文章赚钱的人差不多,只不过媒介不同。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