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背部,纤腰,屁股,臀部,牛仔裤。(图/达志/示意图)
▲男子约了国中少女出来上下其手,不但被判刑还得要赔钱。(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在网路聊天室认识13岁的国中少女小莉(化名),双方在网路上相谈甚欢,李姓男子把小莉约到家里,亲吻及爱抚胸部、腰及下体,小莉因为太晚回家,被双亲追问去了哪里,小莉把李姓男子带他回家,还上下其手都说了出来,小莉的爸妈一听大怒,不但提出刑事告诉,还附带民事赔偿,李男因妨害性自主遭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民事部分,判处李男须赔偿少女及其双亲共22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姓男子的工作是基地台技工,去年初在网路聊天认识13岁的小莉,将她带到家里约会,李男明知少女尚未成年,竟对小莉上下其手,不仅拥抱亲吻,还抚摸少女胸部、腰及下体,两人约会完后,小莉回家时间太晚,小莉的爸妈追问行踪,小莉才坦承放学后偷偷跑去与男网友见面,并遭对方上下其手,双亲不满女儿遭人猥亵,提告并附带民事求偿神慰抚金,要求赔偿少女35万元,少女双亲各10万元。

新北地院日前于刑事部分,妨害性自主罪判李男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民事部分,考量李男月收入不到3万元,判处李男须赔偿少女精神抚慰金10万元,少女双亲各6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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