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询问肇事的计程车司机案发经过,地面上满是老翁血迹。(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警方询问肇事的计程车司机案发经过,地面上满是老翁血迹。(图/记者陈丰德翻摄,下同)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老翁2017年11月16日凌晨1时许徒步返家,从设有划分岛路段穿越道路,遭一名无照超速行驶的王姓计程车司机撞上,经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由于王姓运将肇事后当场承认是肇事人,也和被害人家属调解成立,新北地院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8月,缓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

案发当天,有目击民众向警方表示,当时老翁向他询问「华江桥要怎么走?」在告知方向之后,老翁就跨越分隔岛到对面,并持续走在外侧车道上,后来听见相当大的撞击声响,回头一看发现老翁倒卧地面,地上全是血迹,才赶紧报案。

依判决书提到,王姓运将是营业小客车司机,但被吊销驾驶执照,仍于2017年11月16日凌晨1 时 20分许,开车行经文化路二段382 号前、速限时速50公里路段,本应注意行车速度依速限标志或标线规定,竟疏于注意,以时速超过60公里的速度,超速前行;当时老翁未注意由行人穿越道穿越马路,在设有划分岛路段,步行穿越文化路,导致遭计程车撞击倒地,受有全身多处钝挫骨折、头部外伤、颅内出血,经抢救后仍不治死亡。

法官认为王姓运将从事驾驶业务,本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审慎操控,以维自身与用路人生命、身体、财产安全,竟于驾驶执照经吊销后,执意驾驶营业小客车行驶于道路,又未注意遵守速限规定,以时速逾60公里速度超速行驶,因而肇事,过失情节重大,令被害人枉送宝贵性命,其家属无端受此天人永隔之痛,但因被害人违规自设有划分岛路段穿越道路,就本件交通事故同有可咎之责,且因运将犯罪后坦承疏失,并与被害人家属调解成立,量8月徒刑,缓刑4年。

▲▼警方询问肇事的计程车司机案发经过,地面上满是老翁血迹。(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警方询问肇事的计程车司机案发经过,地面上满是老翁血迹。(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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