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闻2019年12月17日讯】(雪花新闻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107年台北市长选举,国民党候选人丁守中以3千余票落选,但他认为,选务有重大瑕疵极可能影响选举结果,因此对北选会、中选会提起选举无效诉讼。经一审判决败诉后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12月17日驳回定谳。对此,丁守中表示,“我的选举诉讼结束瞭,但是台湾的民主还在挣扎。”

二审判决,丁守中到庭聆判,他与律师团指控,监察院选务检讨报告已经认证选务紊乱且有若干疏失,包括选委会放任选举人于投票时间截止后进入投票、投票与开票同时进行、公投绑大选影响选举结果等情况,并播放媒体报导举证选务有重大瑕疵;但被告中选会、北市选委会皆主张,选务人员并未违法,也无构成选举无效的法定要件。

合议庭认为,选委会准许在下午4时截止以前到达投票所的选举人进入投票所进行投票,并无违法。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发言人陶亚琴说明,依据《选罢法》规定,投票完毕要进行开票,开票完毕需公布开票结果,这是选务机关的法定义务;而新闻媒体本于阅听大众知的权利报导开票结果,中选会及北选会无权禁止,因此并没有违失。

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丁守中(中)提起选举无效诉讼,台湾高等法院17日二审宣判丁守中败诉,因选举无效诉讼采二审终结,因此宣判即定谳。
国民党台北市长候选人丁守中(中)提起选举无效诉讼,台湾高等法院17日二审宣判丁守中败诉,因选举无效诉讼采二审终结,因此宣判即定谳。(中央社)

陶亚琴表示,维护《宪法》保障投票秘密的原则,禁止带手机进入投票所,但是如果在投票所外面排队的选举人并不在规范之列,所以中选会、北选会没有禁止排队的选举人使用手机,也没有违失。而假设排队的选举人都在使用手机观看开票进度,也没有办法证明会因此影响投票决定,进而影响选举结果。

合议庭审判长吴青蓉在宣判时表示,当天应是一个投票所还在进行投票,另一个投票所已投完正进行开票,并非同一处,而相关法规是否有检讨、修正的必要?须由立法裁量处理,选委会依法行事,并无违法。

另外,公投绑公职选举是否影响选举结果,吴青蓉认为,中选会维持惯例的投票时间、北选会未多规划设置投开票所,确有违失,但没有违法。

高院合议庭认定,依丁守中的主张及举证,均无符合《选罢法》第118条所规定的要件“选举委员会办理选举违法,足以影响选举结果”,丁守中请求判决选举无效,并无理由,因此上诉驳回。

对于判决结果,丁守中表示,这无疑是告诉人民当权者能以执政优势操控选务,选务机关再怎样违宪、违反法律的原则和行政程序,最后都可以没有责任,这就是目前台湾民主宪政最大的危机。他直批,“我们不是没有法,我们是没有司法”,民主政治的基础在于公平公正的选举,没有这些,他为民主宪政感到担忧。◇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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