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吳燕萍
攝影/範宇宏

基於對生命尊嚴的重視與提升醫療照護品質,政府已於今年1月6日正式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使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與醫療服務提供者、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溝通商討,並事先立下書面的「預立醫療決定」。新北市政府為提升市民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可近性,辦理病人自主權利法推廣計畫,經過評審,臺北慈濟醫院獲選為新北市唯一一家示範推廣醫院。6月21日舉辦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人員訓練課程,近百位各醫療院所醫療人員及慈濟人醫會志工參與課程,臺北慈濟醫院病人自主權利法推動小組成員透過課程,分享相關條文內涵及諮商程序與技巧。

臺北慈濟醫院病人自主權利法推動小組主席,同時是心臟血管科醫師的張恆嘉副院長,擔任課程講師,張副院長表示,「根據統計,臺灣三百萬老年人口中,80%有慢性疾病;每年健保費用有七百億用在慢性疾病的用藥上,到了2025年,臺灣將有五分之一的高齡人口。」張副院長認為,因為高齡化與家庭結構的改變,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是現今非常重要的議題。

張副院長建議民眾若有5D狀況發生,務必盡快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所謂5D,第一個D是指Decade,每十歲檢視人生規畫,包括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第二個D是Diagnosis,當身體出現新診斷疾病,藉由立下預立醫療決定過程,安定心境,並規畫人生中的重要安排;第三個D,Decline,當身體狀況變差,預立醫療決定是必要的,心平氣和與家人討論,為自己的善終做選擇與交待;第四個D,Discharge,可能因為疾病發作後剛出院回家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是需要考量的;第五個D是Divorce,離婚或是配偶往生,也應趕緊為自己預立醫療照護模式。

個管師高靜儀表示,臺北慈濟醫院擔任示範推廣醫院,須配合計畫執行相關推廣事宜,目前已輔導新北市聯合醫院、新店區同仁醫院及土城區元復醫院共三家醫院開立預立醫療諮商門診,並舉辦多場宣導活動及訓練課程;臺北慈濟醫院已為百多位民眾完成諮商,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上傳註記健保卡。

身心醫學科醫師,同時是臺北慈濟醫院長照中心副主任的李嘉富醫師,長期治療與照護失智症患者,非常清楚照顧者的辛苦,更認同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法精神。今年度也陪同母親參與諮商,母子同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李嘉富醫師是課程學員之一,他希望自己能更深入瞭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未來臨牀上也能讓更多病人及民眾瞭解。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在身體健康還能自主決定未來醫療處置時,好好與家人及醫師討論期待的醫療照護模式,及早做好準備與規畫,讓人生更加輕安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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