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11條措施”:新冠病毒和“臺獨”分子,誰都無法阻止兩岸融合發展。

  正當大陸的臺資企業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遭遇困境時,大陸方面不僅向臺企伸出援手,還大派定心丸,與臺商臺胞共享發展機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臺辦等十個部門15日聯合出臺11條助力臺企發展的政策措施,幫助臺商臺企克服當前困難,實現更好更大發展。

  香港大公網16日發表朱穗怡的評論文章說,這是繼2018年《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措施”)和2019年《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後,大陸頒佈的又一項惠及臺企的重要政策。這幾年兩岸關係雖然因民進黨當局不承認“九二共識”而陷入僵局,但大陸方面爲臺企臺胞辦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的誠意和善意從未改變。

  相較於之前的“31條”和“26條”,這“11條”有何不同?“31條”和“26條”的內容涵蓋臺企和臺胞,而“11條”則着重臺企。

  由於今年以來海內外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經濟,不少企業營運困難,“11條”的 第1、8、9、10、11條都有關於協助臺企復工復產的措施,包括:協助解決臺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供應鏈協同、達產等方面困難,確保臺資企業同等享有中央和地方出臺的各類援企穩崗政策;爲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臺資企業提供優惠的金融服務;積極幫助臺資中小企業解決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動關係等法律問題。

  其實,這幾個月大陸各省市已出臺多項政策協助臺商臺企復工復產轉產。初期臺企因防疫物資不足而無法復工,當地臺辦主動協調,幫助臺企採購口罩、人體測溫儀等,使臺企在做好防疫措施的情況下順利復工。當臺企出現資金問題時,當地省市政府從貸款額度、利率、擔保、期限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支持。當臺資農業園因疫情而招不到充足人手時,當地政府協調人手進行採摘,把農園損失減至最低。在臺商臺企和各地臺辦的共同努力下,大陸各地規模以上製造業臺企均已復工復產。但由於疫情仍沒結束,大陸將持續幫扶臺資企業復工復產,而“11條”就是把這些幫扶措施規範化,便於臺企業瞭解和運用。

  此外,“11條”還提到“促進臺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臺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與大陸企業共同研發、共建標準、共創品牌、共拓市場,以多種形式參與大陸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研發、生產和建設。”雖然“31條”和“26條”也有提及相關內容,但這次“11條”的內容更爲詳細和系統。

  有經濟學者指出,受國內外複雜因素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我國經濟的下行壓力在加大。發揮投資在經濟增長中的關鍵作用,不可能再用過去依靠投資刺激經濟增長的辦法,必須要有新的思路和舉措。而打造經濟發展新動能,離不開信息化、智能化、數字化的強力支撐。由此可見,“新基建”在中國大陸有龐大的商機和發展空間。

  多年來大陸方面關懷臺商臺企始終如一,不論兩岸關係是風和日麗、還是狂風暴雨,大陸都把臺商臺胞當作一家人。中國大陸多次強調,率先與臺灣同胞共享大陸發展機遇。從“31條措施”、“26條措施”到如今“11條措施”,中國大陸初心未改。(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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