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逾50所中學校長有望升職。

教育局屬下的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日前通過調整中學校長職級方案,建議把18至23班中學的校長職級,與24班或以上的「大校」看齊,由「二級校長」調升至「一級校長」,頂薪上調至近13萬元。有中學校長相信,新方案有助挽留中學管理人才,令學校穩定發展。

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建議調整18至23班中學的校長職級,與「大校」看齊為「一級校長」。

《星島日報》獲悉,檢討中小學教師薪酬的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上周通過調整中學校長職級的新方案,建議把18至23班的中學校長職級,由「二級校長」調升為「一級校長」,薪酬由現時約8.9萬至10萬元(薪級點40至44點),調高至11.2萬至12.9萬多元(薪級點第45至49點)。《星島日報》統計《中學概覽》及《自行分配學位手冊》,料新學年全港有51所開設18至23班的中學,校長有望升職加薪,約佔全港官津中學的13%;連同「大校」,「一級校長」所佔官津中學比例由現時75%增至90%。

現行中學校長職級按班數分為3級,新方案建議改為4級,據悉小組原建議分別劃為11班或以下、12至14班、15至23班,以及24班或以上,其中12至23班中學均看齊為「二級校長」,雖然班數偏低的「細校」校長,有望由「首席學位教師」變相升職,但隨着中一適齡人口持續回升,大部份中學有望恢復每級開設3班,即全校達18班或以上,故原方案的受惠人數相當有限,有必要再作調整。

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建議調整18至23班中學的校長職級,與「大校」看齊為「一級校長」。

消息指,專責小組上月提交中期報告後,仍積極微調方案,以期在改善中學校長職級有所着墨,除了重整為12至17班、18至23班兩個級別外,亦曾探討多個中學團體建議18至23班學校的副校長人數,與24班或以上「大校」一併增至3人,惟最終未達共識。另外,小組早前已建議調高小學校長及副校長薪酬,兩級校長頂薪較中學低最多兩個薪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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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指,中學適齡人口未來幾年趨於穩定,絕大部分班級結構將是18或24班,兩者校長職級看齊,有助穩定管理層生態:「現在18班的『二級校長』流轉很大,他們往往尋求轉任『大校』的『一級校長』,甚至出現一年一校長的情況,領導層處於不穩定狀態,學校難以持續發展。」他續稱,新方案亦有助挽留任職班數較少中學的副校長,留校晉升,傳承教學經驗:「政府若願意作出調整,是行出正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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