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攻中取得的胜利是已存在的优势的结果,正确地说是由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共同造成的优势的结果。我们在前一章已经指出,进攻力量会逐渐削弱。当然优势也可能是逐渐增长的,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优势总会是逐渐减弱的。进攻者可以像买东西一样获得一些在媾和谈判时对他有利的条件,但他必须先以自己的军队为代价付出现款。如果进攻者能够把自己日益减弱的优势一直保持到媾和为止,那么他的目的就达到了。有的战略进攻能直接导致媾和,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大多数战略进攻只能进行到它的力量还足以进行防御以等待媾和的那个时刻为止。超过这一时刻就会发生剧变,就会遭到还击,这种还击的力量通常比进攻者的进攻力量大得多。我们把这个时刻叫做进攻的顶点。。由于进攻的目的是占领敌人的国土,所以进攻必然会进行到优势消失为止。这就促进进攻者向目标推进,而且也很容易使他超过预定的目标。如果我们想到,在比较双方力量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那么就不难理解,在很多场合要确定交战双方究竟谁占有优势是多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切往往取决于不十分可靠的想像力。」
战争是两种力量的对抗,绝对力量削弱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敌人削弱的比我方的多,也就是说战争是两种力量的比拼,力量大的一方更容易获胜,一方力量的削弱,相当另一方力量的加强,比拼的是相对优势。军队在前进过程中,存在7种增加力量的原因和5种削弱力量的原因,要考察最终双方力量的对比情况,这是最重要的。7种导致力量增强的原因包括:敌军损失大于我方;敌人无生命作战力量损失;敌人丧失补充来源;我方得到以敌养己之利;敌人的各个部分失掉内部联系;敌同盟国丧失,我方同盟国增加。5种导致力量削弱的原因包括:我方进攻敌人要塞;敌国境内导致的各种困难;远离补给地;强国保护敌国;危险增大使敌人努力程度上升。要在这12种原因上努力,尽可能增强自己的力量并减少力量削弱;尽可能削弱的敌人的力量并增加敌人力量的消耗(如图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