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银行直放利息高

相比其他小贷利息低

相比短期网贷利息低得多

看你怎么用,自身什么条件

有答主说超过24%法律不支持,其实是不完全正确的,实际是超过24%的部分法律不支持,但也不违法,24%部分就有法律义务偿还。

例如29%里面24%是法律明确支持,余下5%可自行协商,不过普通人跟这种大平台协商的余地不多。

另外平安普惠的资金来源一般是自家集团陆金所或者他行,他行的话是有资金成本的,就好像你的其实是综合利息,包含了他行资金成本,也就是其他银行给钱平安普惠的利息,再加上平安保险的担保费,再加上平安普惠的服务费,所以在法律层面这个很难说清29%到底算不算实际利息。

有条件就做低利息,没条件的话没办法

再说一句短期内还其实更不划算,不知道那位答主是怎么想的,平安普惠信贷等额本息还款,前18期利息比36期平均利息高得多,特别是前半年实际利息,提前还除了没有违约金外并没有划算,除非你不缺钱了。


谢谢邀请,妥妥的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是否为高利贷以是否超过24%或是36%为上限

超过24%的部分可以选择不还,超过36%以上的部分就是还了也可以要回来

而题主借款实际到账金额为38800,分36期,每期还款2056.85

很多人来计算的话就是(2056.85*36-38800)/38800/3=30.28%

但是题主是每期都在还本金,所以以上的计算方式不对,应该用IRR来计算,通过计算得出年化率高达48.2%

很明显已经远远超过了24%和36%的上限,很多公司打著普惠金融的旗号实则做著欺上瞒下的高利贷行当,实在可恶,不能助长此类不正之风,建议题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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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与楼上答主观点不同。

从法律角度来讲,贷款年利率超过24%,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属于违法。

所以楼主的综合利率大约30%,算不算高利贷不予评价。但是这样的利率在同行业中已经相当高了。


有幸在普惠待过

普惠的最低利息贷款也超过了24%的红线了

不过您问这个是想做什么呢?普惠和银行合作的贷款是上征信的。

建议还是按时还款比较好


普惠的利息很高,但是不算高利贷,现在对高利贷的定义不是24%了,而是36%,所以只要不超过都不算高利贷。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标准没有高利贷的标准,只有对民间借贷的标准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并没有严格否定高利率,而以是否超过36%为执行标准,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看一下年利率是否超过36%


谢邀。看你以什么样的角度来看,平安惠普做的信用贷优点在于效率以及门槛比较低。比银行放款快,比小贷公司利率低,这是平安的关键点。当然,对于他们产品的年化日息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究竟怎么看待,那就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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