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千诗/台北报导

法务部今(31)日下午15时37分在高雄第二监狱刑场,对死刑犯李宏基执行死刑完毕,一个小时后对外举行记者会,由政务次长陈明堂出面说明。陈明堂表示,李宏基犯的是杀人罪,侵害「儿童权利公约」重视的「儿童」生命权,李所犯的情节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就连最高法院都在判决书里面明白指出,李宏基无教化可能性,为实现社会正义,部长蔡清祥于30日签下死刑令。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本次执行死刑,主要考量李宏基的犯罪动机、手段、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对社会治安危害的程度等。经查,李宏基是犯下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罪,以残酷手段杀害手无寸铁的前妻及亲生女儿,手段凶残、泯灭人性,视人命如草芥,令人发指,除了使被害人无辜丧命、造成被害人家属无可弥补的哀痛及天伦梦碎的悲剧外,且侵害儿童权利公约所重视的儿童固有生命权,更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情节最重大之罪」的情形且无教化可能性。为实现社会正义,树立司法公信力及威信,当有依法执行死刑必要。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说明执行死刑。(图/记者潘千诗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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