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瓦历斯.贝林。(图/记者林铭翰摄)

▲监察委员瓦历斯.贝林。(图/记者林铭翰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亚泥案去年3月展开首次三方会谈,达成「居住安全」、「真相调查」等两项工作共6项共识,不过监察委员瓦历斯.贝林、高涌诚12日召开记者会,直指政府办理亚泥租用花莲县秀林乡矿区原住民保留地过程,未善尽保障原住民生计之职责,且涂销耕作权过程疑点重重,提案纠正原住民族委员会、花莲县政府及秀林乡公所。

亚泥案于去年3月25日展开首次三方会谈,经过4小时讨论,达成「居住安全」、「真相调查」等两项工作共6项共识,包括经济部和亚泥公司共同出资完成监测安全评估,并充分让部落参与。

瓦历斯.贝林表示,原住民保留地制度旨在保障原住民生计,主管机关于变更其土地使用前,应依相关规定严格把关,以确保原住民应有权益,但当初亚洲水泥公司申请租用富世、秀林段山地保留地土地使用,召开第1次协调会时,政府代表仅强调将保留地租予亚泥公司采矿,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工作机会,却未告知原住民于涂销耕作权后,将丧失继续耕作及未来取得土地所有权之权利,不仅对原住民生存权与财产权有重大影响,更丧失政府保障原住民生计之立场。

瓦历斯.贝林指出,本案尚有57笔土地设有耕作权,与亚泥公司承租权产生竞合,却因未能提出继续经营事实,致耕作权人迟迟无法通过审核取得土地所有权。此外,「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第37条已删除5年继续经营期间取得土地所有权之限制,原住民族委员会允应基于「协助原住民取得应有土地权利之义务」,帮助本案未涂销之耕作权者无偿取得所有权。

瓦历斯.贝林说,以往原住民土地经常遭到各种形式的掠夺,对原住民族既有权利侵害甚剧,以本案为例,不仅无法证明协调会参与者全体同意之意思表示,更出现来源不明、笔迹相同、疑似伪造之涂销文件,显示耕作权涂销过程疑点重重。他说,有鉴于我国原住民保留地制度为国家与原住民之特别信托关系,行政院应督同所属,为原住民族之利益使用、管理原住民保留地,并加速厘清本案相关疑义,基于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协助被涂销耕作权者争取应有之土地权利。

▼监察委员瓦历斯.贝林。(图/记者林铭翰摄)

▲▼监察委员瓦历斯.贝林。(图/记者林铭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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