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吹不黑。

6年前,去普陀山朝拜,在不肯去觀音院前看到了一塊石碑,讓我研究了很長一段時間。

拍照如下:

仔細看大字,順便看看小字。

這塊石碑大概是明嘉靖年間,普陀山不少善男信女在不肯去觀音院前燃指,以示對菩薩的誠心。

為規勸這種愚昧行為,總鎮都督李分、寧紹參將陳九思立了一塊石碑,刻有「禁止捨身燃指」六個大字,兩側還刻有小字:「觀音慈悲現身說法是為救苦救難,豈肯要人捨身燃指。今皈依佛教者信心修眾善行自然圓滿,苦捨身燃指,有污禪林,反有罪過。為此立碑示諭,尚有愚媼村氓敢於潮音洞捨身燃指者,住持僧即禁阻,如有故犯,定行輯究」。

這段小字,寫的很通俗,沒有文言文功底的也可以讀懂,簡單點說就是:菩薩不會讓人燒自己的手指,燒手指不但有罪過,還有罪。

其實,在佛教早期經典《弊宿經》中,用過一個小故事反對捨身燃指:一個懷孕的婦人,為了爭取繼承權,急著想知道腹中胎兒的性別,於是以利刀自決其腹,結果不但造成自己身亡,而且也殺害了胎兒。這個比喻意指動機不正的自殺或捨身終會造成反效果,就像摘取未成熟的果實一樣。

何為捨身燃指

捨身燃指,是指燃燒自己的手指供養佛菩薩,用來表達信仰的虔誠,以及布施供養之心。

佛教有部分理論認為:為佛弟子,應以捨身、燃指、燃臂、燃頂的方式,來供養諸佛以及佛塔,依靠這種供養功德,可以消除宿世的罪業,將來能夠得到無上的福報。

是否有理論依據

據《妙法蓮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所述,藥王菩薩的前身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時,曾燃自身供養日月凈明德佛及《法華經》,更於後身自燒臂供養彼佛之舍利。經文又述及說:「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在《大佛頂首楞嚴經?四種決定清凈明誨》中也有對於燃指供佛的論述:「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熟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梵網經?菩薩心地戒品》中說:「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

是否有人付諸行動

古往今來也有不少高僧效法經典,紛紛捨身、燃指以表誠心。

《高僧傳》和《續高僧傳》中有「亡身」篇或「遺身」篇,專門收集犧牲自己,割肉以啖饑民;或奉獻一軀,燃臂燒身供養佛陀的僧人。

如隋慧斌法師隱居匡山之時,誦《法華經》,初誦經竟,即燃左手第四指,以為供養。

後晉息塵法師閱《大藏經》,「匝設齋,然一指伸其報慶」,後「復煉一指。前後計然五指」。一日聞風翔府法門寺有佛指舍利真身,前往瞻禮,又燃一指供養。最後,「(息)塵之雙手唯存二指耳」。

類似息塵大師這樣燃指供佛的高僧,在古代有很多,如隋代的僧亮、劉宋的僧慶、南齊的法凝、北周的僧崔、唐代的無染等。

在近代高僧中,虔誠燃指供佛者也不乏其人,如近代高僧虛雲老和尚就曾在寧波阿育王寺拜佛舍利,並燃指以報母恩。

寄禪敬安法師曾剜臂肉如錢大者數塊,注油中燃之供佛,復燃去左手兩指供佛,他有《自笑詩》記述此事:「割肉燃燈供佛勞,了知身是水中泡,只今十指唯餘八,似學天龍吃兩刀。」因此自號「八指頭陀」。

捨身燃指的有關爭論

雖然部分經典中對燃指供佛的行為持讚許的態度,但也有些經典和高僧對這種殘損肢體的行為並不讚許,而且極力反對。

《法華文句記》卷十說,有人以律制燒身者得偷蘭遮罪、燒指者得突吉羅罪而反對燒身之事。

唐義凈法師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燒身不合」一文中說,俗眾可以燃指,而出家眾則不宜,因為與律不合。文中說:「初學之流情存猛利,未閑聖典取信先人,將燒指作精勤,用然肌為大福,隨情即作斷在自心。然經中所明事存通俗,己身尚勸供養,何況諸餘外財!是故經中但言,若人發心,不道出家之眾。意者出家之人,局乎律藏,戒中無犯,方得通經,於戒有違,未見其可。……然眾生喜見,斯乃俗流,燒臂供養,誠其宜矣。」

義凈是從「有違律制」的觀點來反對自殺。他抨擊當時佛教徒為取信於人,將燒指作為精勤,或誤以為燒身便登正覺的錯誤觀念;如果想仿效菩薩的行徑而採取極端苦行時,必須要考慮到如此作為是否能於己於人得到最大的利益。

故《梵網經》卷下言若不燒者,非出家菩薩,蓋不僅在家眾可燃而已。

早期佛教的觀點

佛教早期的經論和戒律是反對沒有宗教意義和價值的捨身行為,如厭世,厭身,或早日求升天等等。

鳩摩羅迦葉曾提到一個反對自殺或捨身的理由:對勤修善戒德的人,即使提早死亡能升天,也應該多留世間饒益他人,不可自求早日解脫。

但是,早期佛教對於那些對教理已有某種程度的證悟,但又身患重病者的自殺行為,並不反對。

當一位修行者達到或即將達到較深的證悟程度,而且其身體無法再有自利利人的作用時,若採取自殺或者捨身。即使未得到鼓勵,至少是被默許的。

捨身燃指產生的因緣

大乘佛教的內容主要是利益他人,幾乎要達到「有求必應」、不講條件的程度。在佛典《本生經》中甚至有佛陀在輪迴中基於無限的慈悲心,曾在雪地里見到餓虎,因為缺少食物,幾隻幼虎即將餓死,所以不惜以身飼虎,當然還有割肉喂鷹的故事。

這種崇高的精神,在佛經里一再提倡,成為菩薩道行者追求的重要目標。捨身飼虎,割肉喂鷹,也是「布施」的一種體現。

此外,佛陀廣說教義,為了闡明事理,往往採用了很多包括比喻等方法來達到目的,但是在重實際的國人心中,以為這種捨身燃指供養佛菩薩的方式不是停留在理念上,是應該付諸實踐的。

另外,為了維護佛教的切身利益而殉教,是大乘佛教常見的另一種捨身動機。

例如《央掘摩羅經》中就說:「當於爾時任荷正法,一切閻浮提及諸洲間不惜身命,演說如來常恆不變如來之藏。」《勝鬘經》里有三大願也說到「捨身命財,護持正法於所生身不惜驅命。」佛教受到迫害時,從道積法師的絕食身死以抗議北周武帝的滅佛。一直到現代法門寺的良卿法師自焚來保護佛指真身舍利及2000多件(套)珍貴文物,都是為法忘軀,或者為法捨命。

所以,大乘佛教的捨身燃指,有其產生的背景因緣。

捨身燃指不符合佛教的精神

即便《高僧傳》的作者慧皎,也對捨身燃指的現象,大為慨嘆:「忘形遺體,則矜吝革心」。由於這些捨身燃指的出家人真箇做到視身軀猶之「臭皮囊」,故能影響世人改變愛惜身命的觀念。

然而依據戒律沙門非唯不得殺害他人,更不許白殘,「亡身」行為是大乘佛教中人的作風,跟小乘戒律也是相衝突的。然而中國卻是一個用小乘戒規來軌範僧尼的大乘教區,慧皎是律學沙門,對此不免有「殘毀形體,有得有失,得在忘身,失在違戒」之嘆!

修行應根據原始佛教的精神,以人間身修行,佛法應是普遍大眾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如果強調特殊的菩薩行,而忽略了人間性、人類的共同性以及社會的普遍性,那就很難產生普化世間的功能,至多只讓人評為奇行和異行而已。如此即使能夠博取若干人的尊敬,也不能達到佛法普及化的效果。

回到開始的石碑,觀音菩薩以慈悲示現,救度世間眾生,捨身燃指,實在有違佛教修行的目的,背離觀音菩薩慈悲救苦的初衷。

明代都督李分、參將陳九思在潮音洞側立「禁止捨身燃指」石碑,禁止愚人捨身輕生,勸人珍惜生命,也是契合菩薩慈悲本意,難道不是觀音示現嗎?


印度不管是古代還是當代,都不乏苦修者,最典型的就是耆那教徒。任何無意義的苦行或者自殘都不會導致解脫,佛陀是中道立場,既不提倡也不反對苦行,反而是提婆達多提倡苦行。有人可能會注意到增一阿含中有佛陀讚揚頭陀行的言辭,那只是片面的一家之言。無論中國還是印度從古至今都不發苦行者,這只是個人選擇,與能否證道無關。自殘就更不可取了。


印光法師:論燃臂香

臂香者,於臂上燃香也。靈峰老人,日持《楞嚴》、《梵網》二經,故於燃香一事,頗為頻數。良以一切眾生,無不愛惜自身,保重自身。於他則殺其身,食其肉,心更歡樂。於己則蚊噆zǎn芒刺,便難忍受矣。如來於《法華》、《楞嚴》、《梵網》等大乘經中,稱讚苦行。令其燃身臂指,供養諸佛。對治貪心及愛惜保重自身之心。此法於六度中仍屬布施度攝。以布施有內外不同。外則國城妻子,內則頭目髓腦。燃香燃身,皆所謂舍。必須至心懇切,仰祈三寶加被。唯欲自他業消慧朗,罪滅福增(言自他者,雖實為己,又須以此功德,迴向法界眾生,故云自他)。絕無一毫為求名聞及求世間人天福樂之心,唯為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而行。則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所謂三輪體空,四弘普攝。功德由心愿而廣大,果報由心愿而速獲。其或心慕虛名,徒以執著之心,效法除著之行。且莫說燃臂香,即將全身通燃,亦是無益苦行。以以執著心,求名譽念。既無三輪體空之解,又無四弘普攝之心。以如來破除身見之法,轉增堅固身見。罪福由心而分,果報由心而異。故《華嚴》謂「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智學證涅槃,愚學增生死」者,此也。(增廣文鈔卷一·復丁福保居士論臂香書)

印光法師談般舟三昧,同樣適用燃指一說。

般舟三昧,非今人所能行。汝作此說,其好高務勝耶,抑真為生死耶?如真為生死,當依凡夫通行之法。若博地凡夫,妄擬效過量聖人所行之法,則必至著魔退道。且請息此念,庶可得益耳。

  今人體質多單弱,不得妄效古人。人每每以好名而過為苦行,則反為於道於身,皆無所益。佛法真益,要在至誠中得。非做一場面,即能了事也。


依文解意,三世佛冤「,佛法講聞思修相結合,現代人學佛太多浮躁,聞法的時候馬馬虎虎,走馬觀花的看,有時候抱著個名相就跑。又不去仔細研究背後的含義是什麼,看了之後又不去仔細思考,所以許多人對佛法滿肚子的曲解。然後依照此」曲解「對佛教加以批駁。知乎上遇到一波接一波了。

  • 我們先不從法義上分析,用我們凡夫的思維去理解,站在凡夫的角度去思考一個邏輯:假如我是」佛「,我要叫眾生供佛,我讓你燃指,燃身幹什麼?是覺得你的肉香想烤肉來吃呢?還是想找個東西燒來看看?所以當你看經的時候,看到這裡應該去想,背後是不是有什麼深刻的邏輯?而不是簡單的去質疑。佛陀讓你燃指,燃身幹啥?

其實《法華經》里寫的很清楚了,就是我前面說的,許多人聞法的時候,馬馬虎虎,走馬觀花的看。

《法華經》這裡講:爾時彼佛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及眾菩薩、諸聲聞眾、說法華經。是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樂習苦行,於日月凈明德佛法中、精進經行,一心求佛、滿萬二千歲已,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從三昧起,而自念言:「我雖以神力供養於佛,不如以身供養。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作是語已,而各默然。其身火燃、千二百歲,過是已後,其身乃盡。一切眾生喜見菩薩、作如是法供養已,命終之後,復生日月凈明德佛國中,於凈德王家、結跏趺坐,忽然化生。即為其父而說偈言:

  大王今當知, 我經行彼處, 即時得一切, 現諸身三昧,

  勤行大精進, 舍所愛之身, 供養於世尊、 為求無上慧

『爾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復自念言:「我雖作是供養,心猶未足,我今當更供養舍利。」便語諸菩薩大弟子、及天龍、夜叉、等一切大眾:「汝等當一心念,我今供養日月凈明德佛舍利。」作是語已,即於八萬四千塔前,燃百福莊嚴臂七萬二千歲、而以供養,令無數求聲聞眾、無量阿僧祇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皆使得住現一切色身三昧。』

  『爾時諸菩薩、天、人、阿修羅、等,見其無臂,憂惱悲哀、而作是言:「此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是我等師,教化我者,而今燒臂,身不具足。」於時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於大眾中立此誓言:「我舍兩臂,必當得佛金色之身,若實不虛,令我兩臂還復如故。」作是誓已,自然還復,由斯菩薩福德智慧淳厚所致。當爾之時,三千大千世界、六種震動,天雨寶華,一切人天、得未曾有。』佛告宿王華菩薩:『於汝意云何,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豈異人乎,今藥王菩薩是也,其所捨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數。宿王華,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若復有人,以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供養於佛、及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是人所得功德,不如受持此法華經、乃至一四句偈,其福最多。

  • 其實經文不難理解,只要你仔細讀,好好思。你看這裡說的再清楚不過了,我真不明白為什麼許多人還有誤解。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先是得」得現一切色身三昧「,然後發心」燃身供佛「。
  • 好了問題來了,注意後面這段: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一切眾生喜見菩薩、作如是法供養已「。為什麼這裡說燃身供佛是法供養?
  • 什麼是法供養呢?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經中又說:」假令供養恆沙聖,不如堅勇求正覺「。也就是說最好的供養是按照佛說的法門修行」成佛「,你以為佛貪圖你的那點供養,那點金銀財寶?那具又臭又硬的色身?
  • 所以這裡是什麼意思呢?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證得」一切色身三昧「後,欲更精進修行,所以」燃身供佛「這是修行的法門,是為了什麼?這裡一切眾生喜見菩薩燃身供養其實是「以真如三昧,破俱生我執"。而以真如三昧,破俱生我執,而得證法身。所以表面上看是以身供養,其實是在精進修行。這就是為什麼諸佛讚歎」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所以菩薩最後說: 「舍所愛之身, 供養於世尊、 為求無上慧」(這句說的再清楚不過了,供養的目的是為求無上智慧,也就是法供養
  • 一切眾生喜見菩薩後面這段又說」我舍兩臂,必當得佛金色之身,若實不虛,令我兩臂還復如故。「其實就是告訴眾生,」破俱生我執,得證法身「。

所以沒有」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你要知道佛講法的對境是誰,什麼情況下說的。有些話對鏡不是凡夫。凡夫境界不到,不要亂學。但是也莫要產生誤解。


燒手燃指受施食,彼之所行皆履魔。」這是說通過「表演」燒手染指「嘩眾取寵」來受施食。這種行為是外道的行為。

  • 舉個例子:十多二十年前,街上還有那種「自殘式表演」來討錢的,比如用刀把自己的手刺破(類似於魔術的障眼法)。佛這裡說的也類似這種,通過這類的自殘式表演來接受別人的財物。這是一種外道,和佛經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更別說什麼供不供佛了。

看來不少人還是沒有懂。。。再舉個例子佛法講:「布施對治慳貪

普賢菩薩行願品有段:複次善男子,言常隨佛學者。如此娑婆世界,毗盧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退,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而為布施。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積如須彌。為重法故,不惜身命。

  • 看到這裡沒有?菩薩發大菩提心後,行種種施,包括身、命。《瑜伽師地論》或復內身頭目手足血肉骨髓、隨願施與,此亦名為有情數物持用布施。是諸菩薩所現行事,非此義中意所許施。

注意這句:是諸菩薩所現行事。菩薩以自己的身體「內身頭目手足」等布施,這是「菩薩所現行事」,不共於聲聞。

  • 也就是說,許多法門是不共聲聞,也不共凡夫的。哦,你看到經典讓布施身、命,頭目手足。你一個凡夫也跑去學?你內心當然產生邪見了。。。媽呀!佛好嚇人還要「我」布施頭目手足。還要身、命。這不是叫我去死么?這是邪教、邪經

同樣的道理,你看到經典讓你燒手燒指供佛,是對你一個凡夫說的么?你要搞清楚對鏡,你正見不足。有些東西是不能亂學的。你一個凡夫其心不定,燒手痛來哇哇叫,一邊痛一邊內心罵,或者後悔,這叫供養?供養的是「」,還是「」?還是後悔

還是得強調一下,學佛千萬別「依文解意」,斷章取義的去截取佛經的某一句曲解,甚至有些連佛經說的什麼都沒搞懂。


當然這裡還是要強調一下,《彌勒菩薩所問本願經》 說:佛語賢者阿難:「彌勒菩薩本求道時,不持耳鼻、頭目手足、身命珍寶、城邑妻子及以國土布施與人以成佛道,但以善權方便安樂之行,得致無上正真之道。

  • 哪怕你行菩薩道,佛也沒說過非要讓你以頭目手足,身命布施。

"順便說一句,根據不浮躁、不馬馬虎虎、不走馬觀花、不依文解義的解讀來看,大乘教菩薩其實是沒有證得法身,而且也沒破俱生我執的。按照佛教的標準,沒破我執的都是凡夫。所以說菩薩是凡夫這個事情,看上去大乘教經典也是支持的吧"。。。 @孫嘉鴻 。我們可愛的孫女士,又來不走「馬觀花、不依文解義的解讀大乘教義了」。。。。。大乘菩薩其實是沒有證的法身的?是誰告訴你的呢?敢這麼肯定的說,大乘講一地不知二地事,你這個「肯定」的判斷就有點恐怖了。我們這就不說你說的對不對了,畢竟說你也聽不進去。就問你這個判斷咋來的。。。佛告訴你的還是你親證的?若你說你是親證而知的。那我就「有眼不識泰山了」失敬失敬。。。你這起碼是「大菩薩」境界。連一地菩薩都不知道二地菩薩境界,你一個凡夫,是如何肯定判斷菩薩境界的?果然是張口就來,隨口亂說?

  • 哦對了,你說未破我執都是凡夫,所以說菩薩都是凡夫。。。。。大概你看到我文章里說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要破「聚生我執」,所以就認為菩薩還是凡夫?。。。。你有沒有發現好像有點不一樣呢?
  • 我提醒你一下「我執」。。。「俱生我執」「我執」。。。。「俱生我執」。。。。唉?怎麼多了兩個字呢?多了俱生兩字呢?。。哎!麻煩你先搞清楚兩者的區別。。。什麼是俱生我執,然後搞清楚什麼境界破俱生我執。。。
  • 原來這就是你所謂的「不走馬觀花、不依文解義的解讀」。。。。。。
  • 真心勸你一句,你若真心想學佛,不管你學哪門,學你的南傳就老老實實的學你的。既不老實學,又整日來曲解大乘法門,誹謗大乘法門,你這別佛法沒學好,先造大惡業。


大乘的強項就是能圓融(huang)!

是否符合佛陀的教導,who care!

every法皆是佛法!

everyone皆可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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