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並不排斥正當的生活和工作。作爲在家居士來說,只要正確處理好學佛與生活之間的關係,不會因此影響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事實上,學佛還能教會我們怎樣更好、更如法地生活。

比如對工作的選擇,應不違背“正命”的原則,即符合法律、戒律的雙重規範。這樣的工作,既能使我們立足於社會,又不會與修行、與生命的長遠利益發生衝突。而在家庭中,在家居士也應當對父母、伴侶、子女盡職盡責。佛教中有一部《善生經》,就是佛陀教導在家居士怎樣如法生活的經典。

確實,有些人在學佛之後,感到生命無常、輪迴是苦,感到世俗生活沒有什麼意義。這種認識,會導致其中一部分人發起出離心,選擇出家求道的人生。

如果既不出家,而認識和情緒又繼續停留在這個階段,就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有條件選擇一種淡泊的生活,因爲強烈的出離心而淡化了許多妄想、執着,雖然過着簡單的世俗生活,但也能活得比較安然,比較自在。

二是還有家庭責任需要承擔,父母、妻兒等家人還需要他提供生活保障,這時,個人觀念和現實生活的差距就會產生衝突。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應把出離心上升到菩提心,把追求個人解脫的發心轉向對人類、對一切衆生的責任。本着對這種責任的承擔,首先從自己的家庭開始,再推及到一切衆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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