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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關樂昌梅花鎮的丘女士,她告訴我們,上個月28日下午4點左右,她在家樓下等7歲大的兒子小筠從幼兒園回來。校巴沒等到,等到的卻是壞消息。

  隨後,小筠被緊急送到醫院救治,但是情況不容樂觀,後腦大量出血。

  按照家長的說法,小筠原本是健健康康,突然被宣告腦死亡,問題到底出在哪?

  從事發的監控視頻看到,當天下午兩點五十分左右,午睡後孩子們紛紛去廁所,小筠一個人走進廁所,剛進去兩三秒,他就整個人往後倒在地面上了。

  讓家屬感到不滿的是,當時老師竟然坐在一旁在玩着手機。

  爲了解情況,記者來到了位於韶關樂昌梅花鎮的新世紀幼兒園。負責人陳園長表示,當時是小筠自己摔倒的

  陳園長還表示,就算老師當時有玩手機,但及時救援,因此只承擔部分責任。

  律師: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目前,當地有關部門,正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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