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普悠玛列车苏澳新马车站翻覆事故,宜兰地检署历经7个多月调查,今(6)日侦查终结,尤姓司机员等三人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台铁普悠玛列车苏澳新马车站翻覆事故,宜兰地检署历经7个多月调查,今(6)日侦查终结,尤姓司机员等三人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图/记者李清贵摄,2019.06.06)

台铁普悠玛列车去(107)年10月21日在宜兰苏澳新马车站翻覆,造成18人死亡、116人受伤。相关肇事刑事责任,宜兰地检署历经7个多月调查,今(6)日侦查终结,尤姓司机员及台铁局机务处柳姓副处长、综合调度所吴姓所长等三人,被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宜兰地检署今日上午大阵仗举行记者会,由主任检察官江贞谕率多位检察官出席记者会详细说明侦办过程及起诉理由。检方表示,事故列车超速行驶、ATP遭关闭及ATP远端监视系统未连线是整起事件肇事原因。其中主要肇事原因,系事故路段即新马站弯道之速限仅75km/h,惟事故列车却超速以近2倍之140km/h高速行驶,以致在行经该弯道时出轨翻覆造成多人死伤;而ATP遭司机员关闭未作动及台铁局ATP远端监视系统未连线等因素,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检方认为,尤姓司机员违反规定关闭ATP且超高速行驶;柳姓机务处副处长未将ATP远端监视系统列入验收程序,致台铁局供应商日本车辆制造株式会社未将ATP远端监视系统連接干接点,致使系统未作动;吴姓综调所长疏于验收,对于ATP远端监视系统建置后,也没有注意所辖之该系统未作动。这些都是造成这次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因此依涉犯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276条过失致人于死等罪嫌起诉。

至于台铁局范姓、周姓及鹿姓前局长,检方认为台铁局依分层负责,三位前局长或因负行政责任,惟此应属行政惩处范围,与刑事责任无涉,因此都予以不起诉。另外,调度员及检查员因无从得知司机员恣意关闭ATP,也无法预见他会于弯道超速行驶,且已尽力协助排除障碍,故难认有过失,因此也予以不起诉。而民众告发前交通部长吴宏谋等人涉犯过失致死及公务员废弛职务酿灾,检方以难认有因果关系不起诉;至于立约商是否涉及刑责,则另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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