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大冤狱案林金贵与苏炳坤接连逆转获判无罪,见司法体制对于冤案的发现与纠正变得更加开放。(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近日两大冤狱案林金贵与苏炳坤接连逆转获判无罪,终于摆脱分别长达10年与32年的罪犯身分,先不论侦办过程中的种种不合理对待,这些逝去的青春以及赔上的事业,又该向谁索取赔偿呢?

认识林金贵与苏炳坤

林金贵的故事是这样的。2007年林金贵遭法院认定,枪杀一名高雄凤山计程车司机,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件于2010年确定。十一年后的今天,8月7日上午,法院针对林金贵案进行在审宣判,撤销原判决中非法持有枪枝、杀人罪,最终获判无罪。

法院以新证据,包括林金贵在案发前的短发照确实不可能生长达到案发现场监视器影像中凶手头发长度,且案发后林金贵通联纪录显示在台南,有充分不再场证明,加上警方不合程序规定的指认,可能指认错误,谕知无罪。

至于苏炳坤,则是在1986年被指控伙同员工郭忠雄入侵新竹市金瑞珍银楼犯下强盗杀人案,被检察官以《惩治盗匪条例》的共同抢劫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判刑15年,2000年获总统赦免罪刑,免除他牢狱之灾,要让这宗冤案解套。不过苏炳坤认为,无罪才是真正的清白,他申请再审,终于在今(8月8日)父亲节获判无罪。

未落实无罪推定原则 致2桩冤案

从两案的办案过程来看,疑点重重却都被检方紧咬成为真正的犯人。

在林金贵一案,整起案件并无任何物证,却仅凭目击证人按摩女口供就循线将他逮捕,而另一名目击证人起初否认,在第二次却转向回答同意林金贵就是凶嫌,也被检方当作证据,却忽略了林金贵通过测谎且无杀人动机,及头发长度不符这明显特征。

或许有些人会质疑,认为林金贵可能戴假发,但依据「无罪推定理论」,在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应推定其为无罪,法官反而在各种证据都不足的情况下,选择相信不正当的指认和证人单方面证词,让林金贵成为冤案主角。

苏炳坤则是在郭忠雄供述下,警方上午登门拜访,下午就急忙宣布破案,苏炳坤家中做家具的小刀,就成了犯案的小武士刀,一条金项链与一只金手镯成了赃物,但金瑞珍银楼的老板不但否认金饰,还清楚指出2名抢匪的身高在165至168公分,然而苏炳坤却有175公分,面对种种不合理,检察官对警方移送的资料仍然草率起诉,而司法也未落实无对推定原则,对本案相关证据的任意性与真实性均未加审酌,才造成此冤案。

林金贵与苏炳坤两案的平反,终结了两人生命中闹剧,更重要的是法院开始愿意检视过去判决中可能的错误、检察机关也愿意主动为被告提起再审,显示整个司法体制对于冤案的发现与纠正变得更加开放。

台湾冤狱平反协会理事长叶建廷也说,很多案子还在进行平反,在过去用荒谬的法律判决这些人死刑、有期或无期徒刑,例如谢志宏案等,都还在刚起跑,期望把「无罪推定」当作像呼吸一样自然,而非只在法条里的生硬文字,让悲剧画下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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