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河北省張家口市發生的真實案子,從案案發到偵破結案共用了21年,本案幾十年間一直是流傳坊間的不衰話題。

1963年11月22日上午,礦山機械廠(現名三北拉法克)出納李揚到市裡開戶行領取全廠本月工資款,當天是廠裏發薪的日子。可是到中午會計科長也不見李揚回廠,派人到家裡去找,家裡人也正等著她回家喫午飯。到銀行去詢問,銀行說她十點鐘就取出款走了。於是,帶著一萬六千餘元現款的李揚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人間蒸發了。1963年的一萬六千多元錢,那可是一筆鉅款,相當於現在幾百萬應該是沒啥問題的吧。

22日下午,張家口沸騰了!從公共安全專家局到相關的部門都為李揚的失蹤採取了緊急措施。他們對張家口的大街小巷、山溝田野、廢墟枯井一切險要或隱蔽的地方都進行了搜索。然而,還是沒有進展。接著各種議論都來了。「被殺滅屍」,「攜鉅款逃往香港」,「特務間諜」等等不一而足。幾年時間內,在調查面遍及十多個省、市的情況下依然毫無頭緒,

二十年後,人世滄桑,李揚的名字早就被全國大多數人遺忘。但是,在張家口,仍然有人惦記著失蹤的李揚。其中有一位老大娘,她叫劉杏珍,是東河沿街道街道的治保主任,這片正是當年排查失蹤案的一個重點區域。當年她為了查李揚案件,曾配合公共安全專家日夜奮戰,當時她就不相信李揚會「攜鉅款逃跑」,她認為只有一個可能,就是被殺害,即使在若干年間使用一切手段也找不到一絲的線索。

1984年6月14日下午六時許,在張家口市東河沿改造居民住宅區的基建工地上,三名民工遇到一塊厚度異常的水泥地面。他們用力砸開,一鍬下去,挖出一隻帶腳骨的皮鞋,一條塑料腰帶,接著幾鍬,又挖出一個包裹著長發的顱骨。劉杏珍得到消息,來到現場擠進人羣,看著泥土中模糊不清的腐屍,想起二十一年前協同公共安全專家查李揚案件的日日夜夜,閃過一個問號:「這會不會是李揚?」她讓民工保護好現場,急忙向最近的工業街派出所彙報。

案情逐級上報到市局,一小時後,橋東分局、市局的領導和刑偵人員先後聚到現場。本是多雨季節,勘察剛開始,下起了雨。雨中,篩選坑土,揀取每一塊屍骨殘片。法醫鑒定報告,死者顱骨有鈍器傷痕,非正常死亡

;繼而查明,發現死屍的房基地址是原地區物資局總務科喬世凱所住,而喬世凱現又因經濟犯罪判刑五年,正保外就醫。市局領導綜合了各方材料,認為李揚之死與喬世凱有很大關係,於是批拘。

6月14日八點三十分,一輛警車急駛到木業街地區物資局家屬樓喬家,喬世凱的老婆張葆珍和一屋子人,正圍著一個直挺挺躺在牀上的人哭泣。張葆珍慢慢站起來,兩道冷漠的目光與公共安全專家人員對視著,有氣無力地從兩脣間吐出幾個字:「喬世凱死了。」公共安全專家將張葆珍帶走協助調查。

在花園街施工的過程中,埋死人房子的主人喬世凱,經常到工地看望,瞭解情況,當他發現問題已經暴露,知道自己的氣數已盡,該「歸位」了,他最後喫了點飯,喝了一杯酒,穿好衣服,於14日晚七點半左右,吞服大量敵敵畏畏罪自殺。幾天後,各項結果出來了:第一,對屍骨(骨髓與親生女兒骨髓比對)及現場殘遺物的檢驗證明,死者確系李揚。

喬世凱已死,張葆珍就成此案唯一突破口。審訊中,張葆珍開始一口咬定屋裡埋死人的事她根本不知道,後來當審訊人員問她李揚案件發生後,她家裡為什麼常點香?裡屋為什麼常上鎖?又為什麼鋪了兩次水泥地面時,張葆珍自知無法掩蓋了,不得不承認地下埋的是李揚。但她又交代,殺害李揚的是她丈夫和另一個人,她只是在他們挖坑埋屍時看見的,並未參與作案。再次提審張葆珍,張葆珍供了。

1963年春的一天,李揚到百貨大樓買鞋,同張葆珍攀談中得知都是滄州人,於是拉起老鄉。後來張葆珍將李揚介紹給喬世凱,喬家夫婦與李揚經常來往,彼此無所不談。他們得知李揚是出納員,每月22日上午都去銀行提款,一個殺人劫款的罪惡陰謀便在他們心中醞釀著。

10月22日,喬世凱踩點、觀察取款往返路線;11月21日晚,喬家夫婦又仔細謀劃一番。第二天上午,喬世凱在李揚取出款後,將她騙到自己家,張葆珍招呼李揚到裡屋牀上坐下,假意倒水沏茶。這時,喬世凱趁李揚不備,抄起牀下事先準備好的斧子,對準她的頭猛砸幾下。李揚未吭一聲栽倒在牀下,張葆珍慌忙抽下一條皮褥子蓋住死屍,轉身又和喬世凱挖坑,把李揚埋在裡屋東北角。一萬六千多塊錢到手了,風頭過去後,兩夫婦喫好喝好,但屍臭卻給他們帶來了長期的煩惱。夫妻二人煞費苦心不停手地灑來蘇水,點香薰,後來請人磨了兩次水泥地面。

「文化大革命」中,聽說造反派為李揚案件整上公安局了,更是幸災樂禍,以為從此以後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了。

還是老話一句,該來的,早晚得來。

全文完。

【本文素材摘自網路,由專欄「奇案錄」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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